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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院长郑建林亲审抢劫案并当庭宣判

湖滨区检察院检察长赵荣出庭支持公诉

  发布时间:2015-07-07 13:41:16



庭审场景


审判长郑建林


湖滨区区检察院检察长赵荣出庭支持公诉


观审团应邀观审


区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50余人旁听庭审


当庭宣判

    7月7日上午9点,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在二楼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张永峰抢劫、抢夺一案。四级高级法官、湖滨区法院院长郑建林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审理该案,湖滨区检察院检察长赵荣出庭支持公诉,人民观审团参与庭审过程。湖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方留聚及相关工委主任,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段青菊及政法委各科室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群众等150多人旁听了庭审。该案庭审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后休庭,由合议庭合议,并当庭宣判,此次庭审成为该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带头办案的典范,同时也拉开了法官职业化改革序幕。

    庭审中,郑建林院长主持整个庭审过程。湖滨区检察院检察长赵荣、检察员信燕燕出庭支持公诉。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持续1个半小时后休庭。经合议庭评议,并参考了人民观审团意见,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永峰犯抢劫罪、犯抢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33000元并退赔各被害人损失。宣判后被告人张永峰当庭服判,不上诉。

    为落实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积极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今后,湖滨区法院将进一步明确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年度办案任务并将常态化,以此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为法官职业化改革做好准备。

责任编辑:陈华    

文章出处:院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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