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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执结一市政法委交办案件和谐执行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0-01-11 15:06:50


    近日,区法院对一违法占地无照经营的液化气站依法强制执行,由于工作方法得当,被执行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消除了安全隐患,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三门峡市城东液化气站位于我市城乡结合部的会兴街道某村,是一家由张某和贾某二人合伙投资无任何经营和土地征用手续的非法经营站点,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建站后,周边群众反映强烈,不时举报。市、区领导获悉此事后,高度关注。市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以及市消防支队等8家部门联合执法,对该站进行了查封。当执法人员进行拆除时,却遭到了张某、贾某及亲属数十人的极力阻拦,他们以引爆液化气贮存罐等极端方法威胁执法人员,使执法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液化气站虽然一时间被关停,但安全隐患仍然存在。此案经市委政法委批示交办我院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对案件研究部署。院长任睿妮指出,此案关系到周边群众的安危,也涉及到被执行人的切身利益,不能简单的就案办案,一定要严密组织,方法得当,既做到依法执行,又要彻底消除矛盾隐患,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为保证案件顺利执行,主管副院长莫极端直接参与,组织行政庭干警根据案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及时向市委政法委进行汇报。11月17日,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张贴公告限其于11月26日前自行拆除。为促使被执行人能够自觉履行,减少其对抗性,消除不稳定因素。法院干警对被执行人展开了强大的思想攻势,多次对其及家属讲解法律,辩法析理,让他们明白违法经营对自身及群众的危害性,对抗法院执行的违法性,只有合法经营才是致富的唯一途径。工作中,鉴于二投资人虽无合法手续,但已实际投资数十万元,干警并没有简单的强行拆除,而是让其尽量在合理期限内把资产处理掉,干警们还主动帮助其寻找气站的收购方,尽量使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经过近20余次的劝导和多方工作,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先把贮存的液化气体处理掉,消除安全隐患,然后自行拆除。12月25日,该液化气站在执行干警的监督下被拆除。至此,困扰我区的一大安全隐患在上级领导关注和执行干警的努力下终于被消除。区法院注重执行艺术,和谐执行的方法,受到上级领导和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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