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省法院副院长孙振民到湖滨区法院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09-12-10 09:58:01



孙振民副院长听取工作汇报


孙振民副院长到立案大厅检查指导工作

    12月9日下午,省法院副院长孙振民等一行3人,在市中院院长郑泽中、区委书记宋跃等领导陪同下到区法院调研,听取了区法院近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审判庭等基础设施,并对今后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孙院长一行首先听取了区法院近年来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区法院党组职能履行、队伍建设、审判任务、信访稳定和文明创建等工作情况,还实地查看了法院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数字化法庭、未成年圆桌审判庭、羁押室、视频会议室等基础设施,询问了区法院落实审判公开、便民措施等情况,对区法院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多媒体审理刑事案件,创新未成年人审判模式,实行“圆桌”审判等做法十分赞赏。孙院长在听取汇报后指出,区法院近年来在区委正确领导和市中院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在队伍建设、审判业务、行政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获得多项省级、国家级荣誉,省法院对区法院工作是充分肯定的,同时感谢区法院干警作出的努力,感谢湖滨区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对今后工作,孙院长提出了六点意见: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并自觉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二要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干警的公仆教育、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干警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为做好审判工作奠定基础。三要进一步抓好业务建设。要紧紧围绕审判第一要务,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减轻当事人的讼累,消除信访隐患,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四要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牢固树立“和为贵”思想,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要把握好度,不能久调不决。要积极开展社会法庭工作,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五要进一步抓好法院廉政建设。对干警要严管厚爱,强化廉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同时要关心基层干警工作生活,落实好干警的职级待遇。六要进一步抓好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是一种形象,一种信誉,一种无形资产,是一个涉及全方位的综合工程,要加强软件建设,进一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同时希望区法院加倍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更加努力的工作,再创辉煌。

    郑泽中院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湖滨区委对法院班子建设十分重视,区法院在区委领导、政府支持下,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教育强素质,抓管理求实效,抓整体树形象,以精神文明建设为龙头,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很大成绩。今后,区法院要按照孙院长指示,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工作中的不足,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树立湖滨法院的良好形象,不辜负孙院长的期望。

责任编辑:kyx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91550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