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下午,湖滨区法院召集全院驾驶员,举办文明交通专题讲座,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窦晓辉给教育司机们授课,并观看了不文明驾驶危害教育宣传片,教育司机们遵守交通法规,遵守警(公)务用车使用及驾驶员管理的规定,文明安全行车,全力服务审判工作。
窦晓辉主任结合具体事例,对不文明驾车的危害进行了分析阐述,指出了车辆运行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警用车辆管理规定》,保证安全行车,文明驾驶,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要严守工作岗位,自觉服从车队管理和调派,凡工作时间一律在办公室待命,保随时出车,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使用警(公)车旅游、参加婚丧嫁娶、钓鱼、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警车外借,挪用、转借警车牌证。严禁非执行公务使用警车接送学生、客人。严禁非执行公务将警车停放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旅游景点等不宜停放警车的地方。严禁其他使用警车从事执行公务以外的活动的行为。禁止不依法依规驾车、不文明驾车、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禁止不依法按警车使用规定滥用警灯、警报器和道路优先通行权。执行公务外出,严格审批程序,没有办理相应手续的按警车私用处理。法定节假日期间,除留一辆非警车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封存。因执行紧急公务确需使用警车的,除按上款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外,还需由本院纪检监察和办公室审批并加章。双休日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地下室车库,若外出办案,要经办公室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杜绝公用车辆违纪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