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法工作会议2013年1月7日在京召开,会议明确提出,2013年将推进劳教制度、户籍制度改革等四项重点工作,全力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要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把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
公信力是法院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效果的客观结果,综合体现了法院工作的权威性、民主性,反映了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程度,表现在人民群众对法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方面。近年来,各级法院不断完善和规范审判执行环节中的各项措施,在一定的程度上促进了和谐司法建设,提高了执法公信力。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各种矛盾的不断涌现,对法院推行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在法院工作已有几年,下面就粗浅谈谈对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的看法。
一、当前法院司法公信力的现实状况
随着法治体制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知识的丰富,以及法院自身工作的创新发展,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在不断提高。但因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具有滞后性,与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仍有不适应的方面,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权威的树立,也使一部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还有所质疑。从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当事人乐于私力救济,反映司法公信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活动具有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司法公信力不高,致有些当事人“惧讼”、“厌讼”,在出现纠纷后,不愿通过诉讼解决,而是寻求私力救济,采取非常手段解决矛盾,表现出对司法的不信任。
(二)诉讼中请托现象时有存在,折射司法公信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案件诉讼到法院后,一部分当事人不是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而是通过“托关系、走后门”,采取请客送礼等手段与法官接触,对法官施加压力来影响案件的审理,把胜诉的希望寄托在所谓的“关系、人情”上。
(三)一审裁判上诉率仍然较高,体现司法公信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案件宣判后一部分当事人不能服判息诉。从当事人上诉的理由来看,大多认为法院裁判不公。这说明一审裁判的公信力缺失,难以令当事人信服。
(四)部分生效裁判得不到兑现,显现司法公信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司法的尖锐问题。执行难除法院自身原因外,当事人规避法律、对裁判结果不认同、不配合也是一个重要方面。这说明部分生效裁判依然存在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不能让当事人心悦诚服,自觉履行。
(五)涉诉信访事件的不断发生,衬托司法公信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出现了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不正常现象。涉及民事案件的信访占有相当比重,而且这些来信来访大多指责法官裁判不公,表现出对司法公信力的不满。
二、导致司法公信力不高的原因所在
(一)人民法院职能方面的原因
当前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等特点,各类矛盾和纠纷进入易发、多发阶段,各种矛盾最终集中到法院。尤其是平改拆迁、企业改制、民工报酬等案件,并非法院一己之力能够解决,所以难免会出现当事人因各种原因对生效裁判不服的情况,加之执行不能风险的客观存在,司法公信力必然会受到影响。
(二)群众传统观念方面的原因
当前,一部分群众受文化水平、法治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对现代司法的特点缺乏正确认识,诉讼时不提供证据、不注重诉讼时效、不遵守诉讼程序、认识不到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差别、认识不到诉讼是存在风险的,只追求胜诉结果,总认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自古皆然”,一旦法院裁判结果与其要求不符,就想当然地认为裁判不公,断案不明,就认为有冤屈,就要上告、上访。中国传统的维权观念是“青天政治”,把维护自身权利寄希望于高级官员。只要自己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就“拦轿喊冤”“告御状”,不依法不依程序维权,信“访”不信法。
(三)审判工作质量方面的原因
司法公信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院办案质量的高低。从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来看,多数是反映案件的质量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审判质量问题才是司法公信力不高的主要内因。
(四)干警队伍素质方面的原因
司法公信力不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部分干警的素质没有达到职业化的要求。执法理念不能更好地适应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法律专业知识跟不上快速发展的新步伐,做群众工作缺少新方法,与当前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不相适应,使得部分案件质量不高,不能让人民群众自觉地接受法院的裁判,不能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也正因为部分干警的素质不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弱,才会有违反纪律的问题发生。
(五)审判工作机制方面的原因
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也与时俱进,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审判组织体系、司法职权配置、执行工作体系、审判质效管理、涉诉信访、绩效考核等体制机制还有同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方面,影响着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三、提高法院执法公信力的途径
(一)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道德教育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础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法官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特殊群体,通过司法活动,将人类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和追求具体化。法官的德行,不仅仅影响着个人的形象,而且还影响着公众对法官职业、对法律正义的认知和评价。正是法官职业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对法官思想道德的要求成为维护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基础。
一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的科学理论武装法官头脑,培养优秀的思想政治品质,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利益观,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法官队伍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司法文化建设的各方面,形成尊崇法律的良好氛围。使法官把知荣明耻的思想融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司法实践中,以公正司法为荣,以徇私枉法为耻,掌好、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履职尽责。
(二)、加强法官队伍的专业素质培养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关键
业务精通是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全部工作的关键。法官只有业务精通才能使所审理的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才能使其工作成果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因此,加强法官队伍的专业素质培养,增强法官的专业能力,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关键。
一是加强法官的法律理论学习。司法活动的专业性要求法官掌握丰富的法律理论知识,适时邀请专家、教授和上级法院的资深法官到院进行审判实务知识讲座授课,以此提高全体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业务技能技巧。
二是注重培养社会生活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司法的专业素质建设不能片面强调技术知识,应着力提高他们的司法技能和实践能力,提高干警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从而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同和信赖,以此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三是加大业务研讨力度。组织法官对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尺度,坚决避免同一类型的案件因尺度把握不一而导致裁判结果差距较大的现象发生。法律适用标准和尺度的统一,既能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又能压缩法官的自由裁量空间,消除当事人的疑虑。
四是提高法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司法最终征服人心的根据是法官的依法裁判,一份以理服人的裁判文书才能使当事人增强对法院的信任。提高法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按照辨法析理的要求裁决每一起案件,力争做到“胜败皆明、案结事了”。同时针对案件当事人理解和认知法律能力的差异,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有针对性地消除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疑虑和误解。
(三)、加强法官队伍的廉政教育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保障
“公生明,廉生威”。公正与廉洁从来就是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廉洁就没有公正。一个清正廉洁的法官,可以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职责有效、便捷地履行。我们应该看到法官队伍的素质总体是好的,是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但也确实存在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加强法官队伍的廉政教育,确保法官廉洁司法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一是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和精神,正确认识加强法院纪律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增强法官的纪律性,提高队伍的战斗力,保证审判权的正确行使。要通过教育,着力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克服特权思想,牢固树立廉洁审判,公正执法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促进司法公正;要教育干警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真正做到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建立科学的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信访责任倒查制度。对于导致当事人上访闹访的案件责任人,要进行责任倒查,查究案件审理执行中是否存在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的现象,严格追究责任。健全完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贪赃枉法的人和事,坚决清除法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维护司法廉洁。在抓廉政建设同时,要善于发现和宣传正面典型,唱响主旋律,弘扬正气。
(四)、加强法官队伍与大众的沟通能力培养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司法的神秘化是司法公信力缺失的最主要因素。司法的公正不仅应是法律上的公正,更应是一种包含社会道德、伦理以及民间习惯和传统的公正,是一种能够让老百姓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公正。因此,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发挥法院解决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才能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的期待转化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具体实践。通过法官与大众的良性互动,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更多新要求新期待。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除了法院自身努力外,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司法公信力的构建之路漫长而艰辛,需要我们不断地思考和探索。
参考文献:《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路径探析 》 吴国平
《浅议新形势下法院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 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