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下午,湖滨区法院对12起醉驾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对12名醉酒驾驶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案件宣判后,所有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这12起案件从开庭审理到判决仅用了3天,从立案到结案仅7天。
据了解,这是河南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3月19日施行后,湖滨区法院首次集中审理判决12起轻微刑事案件。为保证庭审合理衔接及方便群众旁听,该院在电子大屏幕发布了开庭公告;6月11日适用简易程序对12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进行了集中开庭审理,并通过互联网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6月13日下午经合议庭合议后提交院审判委员会进行了研究。
据湖滨区法院刑事庭负责人秦英介绍,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则是为了对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节约审判资源,以便把有限的司法资源集中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从而提高诉讼效率、保证办案质量。《意见》规定危险驾驶等七类案件优先适用快速办理模式,凡是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警方必须在10日内侦查终结;公诉部门必须在10日内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必须在受理案件后12日内宣判;司法机关应在5日内指定辩护人。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该院明确了案件类型、规范了适用前提、提升了办案速度、采取了措施确保被告人诉讼权利。在审理这12起案件过程中,刑事庭启用了“快速办理”模式。
“12案从法院立案到作出判决算上星期天历时才7天,原本要一两个月才能判下来的案子,没想到这么快就结了。”当事人律师对湖滨区法院优化配置司法资源、贯彻繁简分流原则、缩短办案期限快速审理轻微刑事案件表示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