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兴法庭作为湖滨区法院的派出法庭,承担着会兴、高庙和磁钟三个乡镇范围内的一审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线,承担着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的重大责任,审判工作压力大。
但会兴法庭变压力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今年共受理民事案件305件,审结300件,结案率达到98.36%,收案率和结案率均创历史新高。今年,会兴法庭被湖滨区委、区政府授予 “和谐社会建设先进集体”,被共青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庭长龚伟民曾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今年被市中级法院和市司法局联合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
近年来,会兴法庭以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将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衡量审判工作的标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狠抓审判工作落实,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调解工作曾被刘少奇同志喻为“政法工作第一道防线”!会兴法庭身处基层,贴近群众,始终坚持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方针,将调解作为结案的首选方式。庭长龚伟民探索出了调解工作应把握的四个有利时机,即立案调解时机、庭前调解时机、庭审调解时机和庭后调解时机,大力推广使用,促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效果显著。为了营造宽松和谐的调解诉讼氛围,会兴法庭专门设置了温馨调解室,使法官和当事人零距离接触,消除隔阂,促进当事人彼此之间的沟通与谅解。在今年审结的300起案件中,其中调解结案83件。
为了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民调组织和乡镇司法所的调解功能,将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会兴法庭在加强对民调组织业务指导的同时,开开展了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先后为辖区培训了25名调解骨干,鼓励他们积极发挥调解职责。并帮助较大的行政村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法庭与调解组织的互动机制,在处理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和婚姻家庭纠纷时,主动与民调组织和村委会联系,邀请他们参与纠纷的调处工作,收效显著。
会兴法庭并不单纯地把调解结案作为调解工作的唯一目标。为了提高审判效率,杜绝迟到的公正,会兴法庭大力推行案件的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在确保审判公正的前提下,大力推行普通程序的简化审,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彰显了“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在今年审结的300起案件中,无一例超审限案件,其中76.32%的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审理结案,及时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会兴法庭注重干警的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审判力量的审判理论和业务素质。庭长龚伟民是位审判理论精通、业务精湛、社会阅历丰富的岗位能手,他勤奋好学、善于钻研的学风为其他干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在他的感召下,青年干警孙卫卫刻苦努力,一举通过了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并以426分的高分位居全市法院系统考生榜首。
会兴法庭全体干警爱岗敬业、恪守职责、无私奉献,执著的追求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努力的践行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