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队伍建设 -> 法苑文化

十名卖菜人送锦旗 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4-03-26 20:52:27



卖菜人与执行法官合影


执行法官为卖菜人办理领款手续


卖菜人拉住法官的手连连致谢


法官为卖菜人复印好身份证后耐心介绍怎样到财务室领款

    “我们想着这钱八成要泡汤了,没想到法院还真给我们要回来了,法院心系群众,一心帮我们这些不起眼的卖菜人,我们商量好了,这个锦旗我们一定要送!”3月26日上午,张宗超、海京江等10名卖菜人将上书“心系群众为民解难,讨回货款构建和谐”字样的锦旗送到三门峡湖滨区法院,感谢执行法官为他们讨回全额货款14.8万元。

    张宗超等10人在三门峡市上村集贸市场摆摊卖菜,原先为湖滨区一家饭店供货送蔬菜和肉制品,饭店由于经营不善亏损倒闭,共欠他们货款14.8万元,多次向饭店老板追要欠款无果后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执行程序后,湖滨区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找饭店老板进行谈话,采取查询银行账户等多种措施,饭店老板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之后有意躲避申请执行人和执行法官,3月6日,法院对其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随后,执行法官继续做被执行人饭店老板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让家人支付了全部欠款14.8万元。接到领款通知,10名卖菜人心情特别激动,商量后决定送锦旗表达对法院和执行法官的谢意。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湖滨区法院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力度,赢得了当事人和群众的赞誉与好评。

文章出处:院宣教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91430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