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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构设置 规范执行程序 简化审批手续

三门峡湖滨区法院创建执行工作新机制破解执行难题

  发布时间:2014-01-27 12:52:38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促进执行队伍公正高效廉洁执法,实现法律程序、执行措施、结案方式“三到位”,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年伊始,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创建执行工作新机制,实行执行案件流程改革,努力探索破解“执行难”新思路。

    1月22日,湖滨区人民法院制订出台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对执行工作机制进行大胆创新改革。一是在机构设置方面,整合内部资源,改变原“两庭一科”架构,设立了三个执行团队,即:执行指挥中心和两个执行工作团队。每个执行团队分别设立执行长一名,辅助人员四名,实行执行长“一岗双责”制,从制度上克服一人包案到底的弊端。二是在案件流程管理方面,新设立的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执行案件的执行通知书送达以及财产线索初步查控,要求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财产报告令和执行异议审查处理等工作。两个执行团队根据上一流程收集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展开调查、核实,查实后集中人员进行处理。三是下放查封、扣押、冻结等文书的签发权,由原先主管院领导签发改为执行长签发,执行长对案件执行负全责,能有效简化审批手续,逐渐实现“去行政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对案件的执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该院对执行机制实施创新改革,以期规范执行程序,对执行工作进行动态监管。

    通过对执行机制的创新改革,旨在充分发挥执行长的主导作用和执行团队作用,使每个执行案件都能有效执行,提高执行效率,在执行过程中,充分体现集体决策,确保做到公开、透明,实现警力上的优化,程序上的细化,方法上的简化,促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实现,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目前,该各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运行。

文章出处:院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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