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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院长助理王韶华到三门峡湖滨区法院专题调研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3-09-09 16:29:51




    8月22日下午,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研究室副主任王少禹,研究室司改科科长胡继先等一行在三门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陪同下到湖滨区法院专题调研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与三门峡中院及湖滨、灵宝、渑池等基层法院主审法官、执行长和办案标兵等深入座谈,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座谈会上,三门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首先向王韶华一行介绍了三门峡法院在贯彻落实省院改革精神方面所做的工作。湖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建林专题汇报了湖滨区法院主审法官工作室开展以来的情况。湖滨区法院主审法官工作室开展以来,结合审判工作特点,设立九个主审法官工作室。运行中,区法院加强服务保障,开展办案标兵活动,制定合理奖惩机制,工作室进行合理分工,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办案效率明显提高。1-8月份共结案2175件,与去年同期的1295件相比,结案增加880件,上升68%,5至8月份全院结案1254件,占全院上半年结案总数的58%,与前四个月所结的921件相比,月均增加83件。主审法官工作室5至8月共结案765件,占全院结案1254件的61%。结案数量增长的同时,案件的审理周期也大大缩短。二是审判质效明显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由去年同期的21.17%上升至今年的82.34%,上升了61个百分点,发回改判率由去年的19.34%下降到今年的3.84%,下降了近16个百分点。同时,大量适用简易程序,由去年同期的17.96%提升到64.13%。三是团队聚凝力明显增强。严格的奖惩制度和淘汰机制,极大激发了工作室的工作热情,形成了人人争先、组组创优的局面,良好的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灵宝、渑池法院主管领导及主审法官和办案标兵也发表了对新型合议庭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听取汇报和介绍后,王韶华对三门峡两级法院认真落实、准确把握省法院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表示肯定,对三门峡两级法院在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试点过程中大力推行主审法官工作室的做法予以赞赏。王韶华指出,通过调研座谈,明显感觉到三门峡法院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改革呈现三个突出亮点特点:一是三门峡中院及基层院对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试点工作的高度重视,取得的成绩也非常明显。二是三门峡法院改革的思路是正确的,符合省院的整体部署安排,和省院的要求是相吻合的,新型合议庭的改革抓住了重点,解决了职责不明、合而不议、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主审法官工作室起步较快,法官团队工作效率高,成效也十分明显。湖滨区法院收案数和结案数相比同期有了大幅增加,各项审判指标明显提高,在全省法院的排名也大幅上升,是个不小的进步。三是改革推进的速度比较快,力度比较大,体现了主审法官工作室的优越性。尤其是湖滨区法院,体现在了几个方面:一个是法官团队效率比较明显,发挥了专业化团队的作用,改变了过去单个、重复性的劳动,其次是强化了管理,实现了管理的有序化,再次是主审法官职权职责进一步明确,配置更加合理,突出了主审法官的地位和作用,主审法官真正起到了抓关键、抓核心作用,而且强化了主审法官的亲历性,对案件质量的提升起到了好的作用。另外湖滨区法院在经费保障方面解决的比较好,提高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精神面貌非常好。此外,小额诉讼案件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值得进一步推行和发扬。今后,省法院要将三门峡法院做为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试点工作的重点法院来跟踪调研,密切关注三门峡法院的改革进程。与此同时,王韶华也指出了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对下一步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试点工作王韶华指出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审判组织改革的意义、价值的认识。要结合中央政法委近期提出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司法权运行的核心就是审判组织,审判组织的核心在于合议制,要大胆探索司法权的运行机制,按照最高院要求加强法官团队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新型合议庭改革的目标和方向。通过改革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达到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目的,以此检验改革的成果。三是进一步明确改革的重点。首先要解决办案效率低下、合议制流于形式、审与判脱节以及职责不明等一些突出问题。具体要围绕5个方面,首先要围绕新型合议庭的组织形式和团队的组成模式;第二是新型合议庭审判团队的职责职权的运行;第三是妥善解决案多人少之间的矛盾的同时要注重团队的工作质量,在保证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保证案件的质量,要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第四是在制度机制上创新、完善,在推行领域方面进一步探讨、创新、发展、完善。四是要处理好几个关系。一个是主审法官与一般法官的关系,既要突出优秀法官的职责,又要发挥一般法官的作用,避免一般法官边缘化。第二个是要处理好主审法官与合议制的关系,既要突出主审法官的职责作用,又要发挥合议庭的合议制的作用,避免合议庭走形式。第三要处理好庭长、院长与新型合议庭团队及下属的关系,既要突出新型合议庭的审判长、主审法官的责任,也要把握好与庭长、院长的监管互动。王韶华强调,新型团队组织结构上层次一定要高,可以发展到庭长、主管院长甚至院长,主要职能要从审判管理往审判角色上转换,增强审理的亲历性、典型化,缩短审和判的距离,遵循改革的大方向。第四要处理好新型合议庭与其他部门其他人员的关系。第五是处理好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与案件质效、绩效的监控、案件流程、案件评查以及绩效、信访的考评等关系,要全面统筹,要重点做好对新型合议庭、新型团队质效的监控。

    三门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表示,感谢省院领导对三门峡法院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三门峡法院将把这项工作当做党组核心工程来抓。在前期运行较好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革,紧紧围绕提高审判质效开展试点工作。同时不断提高基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大胆尝试小额诉讼程序,逐步推行执行长工作室,注重改革实效,努力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文章出处:院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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