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法院主审法官工作室审判制度推行以来,法官工作热情高涨,责任心明显增强。7月31日中午,该院一个主审法官工作室的两名法官,放弃了午休时间,经过2个小时的耐心调解,14时30分,一起因过年放鞭炮遗留炮花所引起的相邻污染侵害纠纷终于在市区一家单位的办公室内尘埃落定,原告周某与被告王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保证以后在物业指定的放炮地点燃放烟花炮竹,原告当场申请撤诉。
周某与王某系上下楼邻居,且为同一家单位的退休干部。周某从2008年搬入现居室居住,2009年至今年除夕和元宵节,王某依照传统习俗在自家楼上放鞭炮,结果炮花随风落入楼下周某家的厨房防盗窗和窗玻璃上及窗户缝隙里,引发周某不满,与王某协商无果,遂于今年6月初将王某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清理炮花,使窗户恢复原状。
受理此案后,湖滨区法院承办此案的法官发现案件事实简单,但被告一直拒绝接收应诉,且原告要求恢复原状的标准无法确定。7月31日上午,承办法官开庭审理完一起案件后已到下班时间,为尽早化解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和谐,一下班,考虑到原告中午应该在家,2名法官便匆匆赶往原告家中实地查看炮花污染情况,查看完后与被告取得了联系。被告情绪非常激动且态度强硬,认为法官不应该管这事,自己使用2米长竹竿燃放且楼上不只自己一家,原告没有证据证明是被告的炮花落入的,两家以前关系很好,被告非要弄得这样难堪,那就“把以前的事全说出来算算”。
为打开双方心结,法官先是做原告方的思想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其他办法,由法官帮忙打扫炮花,使防盗网和玻璃恢复干净。见此情况,原告也变得情绪激动,比被告态度还要强硬,一定要被告承认错误,赔礼道歉,且保证以后不在楼上放鞭炮,否则不再接受调解,让法官自己撤走,调解陷入僵局。考虑到当事双方原先均系单位领导干部,都在一个家属院居住,又是楼上楼下邻居,直接判决对双方影响都不好,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承办法官于是又电话与被告进行沟通、协调,被告最终在法官的诚心和耐心下逐渐改变了态度,表示愿意和原告坐一起把事情说开。一切联系好后,法官约原告在被告家中见面,但原告赌气表示尚未吃饭自己有低血糖,必须吃饭,等自己吃完饭再说,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时针已经指向中午1点多钟,法官们下午还安排了其他工作。为了保证双方矛盾彻底化解,承办法官及时作出决定,让原告先吃午饭,吃完饭再调解。经法官再次与被告协商,约定半小时后双方在其原先所在单位的一个办公室见面详谈。两点钟,法官到达被告家中,先与被告沟通做好其工作,让其保证以后不在楼上放鞭炮。14时20分,双方在约定地点均表达自己的说法,将事情说开,被告保证以后到指定地点燃放鞭炮,不在楼上燃放,原告表示自己也不再追究此事。14时30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当场自愿申请撤诉。调解完毕后,法官又考虑到原告年龄较大,天气炎热,案件标的额较小,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方便当事人,当场给原告退了诉讼费用。
通过两个小时的努力,这起“炮花纠纷”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当事人双方均表示非常满意,说以后还是老朋友。法官们也松了一口气,虽然放弃了午休时间,但换回了邻里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他们认为累点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