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8日15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响亮的法槌声落下,郭某、左某与史某、张某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准时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庭审是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内容,增强审判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度,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中进行的。
作为落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市中院党组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民三庭积极落实院党组决定,筛选了一件能够反映当前经济社会问题,体现审判工作实际,具有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邀请了十余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观摩旁听。
三门峡中院院长李志增、副院长李主臣、李红伟参加了观摩评议。办公室、审管办、监察室相关负责同志及民三庭全体人员也参加了观摩。
为切实提高观摩效果,把对案件的基本案情、争讼焦点以及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以书面形式发给参加观摩的人员。庭后,针对观摩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从法庭形象、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能力、质证和当庭认证能力、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辩论能力、庭审记录水平等多个方面对庭审进行全程监督和评议打分。在召开的代表委员座谈会上,代表委员一致认为两级法院在办案效率,审判公开、透明,工作作风改进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并对庭审现场应更加人性化、合议庭审理应更具有严肃性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希望观摩庭审能经常化、制度化。
通过这项活动,加强了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增强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同时更是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审判质量及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庭审观摩活动必将取得双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