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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志愿服务队,宣扬公民道德教育

  发布时间:2012-09-20 15:29:07



区法院朝气蓬勃的志愿者


志愿者在向过往群众散发“公民道德知识”宣传单


志愿者在老人散发“公民道德知识”宣传单


志愿者在向过往群众讲解“公民道德宣传日”的由来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吴全乐,副区长杭海龙亲切视察区法院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现场。

    9.20日是全国第十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湖滨区法院志愿服务队,在区委统一安排部署下,身着志愿服务者标志,意气风发走上街头,积极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散发公民道德知识宣传单,讲解公民道德的教育意义,起到了在全社会营造道德建设浓厚氛围的宣传效果。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吴全乐,副区长杭海龙亲切视察区法院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现场,赞扬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社会效果。

    公民道德宣传日 - 来历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进程中,高度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就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意见》。文件决定,从2003年开始,将党中央印发《纲要》的9月20日定为“公民道德宣传日”。这是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宣传思想战线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设立“公民道德宣传日”,是为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一个有力的抓手,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加强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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