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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发布时间:2012-08-22 08:50:20



三门峡市市委、市政府授予湖滨区法院2011年度“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在8月21日召开的全市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经验交流会上,湖滨区法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1年度“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党组书记、院长郑建林参加了交流会并领取了奖牌。

    2011年度,湖滨区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大力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着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法院改革、文明创建等项工作,更新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共获得集体、个人荣誉70余项。全国人大代表团、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到该院视察调研时,对该院的整体工作和干警的精神面貌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三门峡湖滨频道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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