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案例评析

“枫桥经验”法庭践行|延伸调解 一揽子解决全部矛盾

发布时间:2026-06-09 15:05:00


    土地是农民的立身之本,征地补偿款牵扯农民核心利益,极易引发亲属矛盾。近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高庙法庭成功化解一起错综复杂的承包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吕蓉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律为基准、以情理为纽带,历经数次调解受挫、几近陷入僵局后,最终联合村委力量联动调解,成功化解家事矛盾,修复手足亲情,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目标
    一笔补偿款,打破昔日兄弟情
    陈家共兄弟四个,陈某四长期种植其父亲(已去世)名下一处耕地。后该土地被征收,在陈某一也已去世的情况下,2025年10月,陈某二从村委领取了该土地的补偿款4万余元。陈某二认为该地系其人口地,实际也由其长期耕种,仅登记在父亲名下,补偿款应归其所有。兄弟之间因补偿款分配协商不成,陈某四于2026年3月将陈某二诉至法院。
    兄弟矛盾,调解再难也得调
    陈家四兄弟名下各有耕地,为了耕地方便,兄弟几人都存在与父母换地耕种的情况,久而久之,土地面积及边界已无法清晰界定。这是基层涉农土地纠纷的典型缩影,在农村十分常见。若一个家族的土地均被征收的情况下,按照换地后的状况分割土地补偿款难度极大。
    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结合现有证据进行裁判,难以兼顾各方实际耕种现状,极易出现“合法但不满意”的结果,势必造成兄弟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深,关系进一步恶化,甚至引发连环纠纷。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避免加剧家事纷争,法官下定决心要以调解方式办结案件。但兄弟之间情绪对立严重,调解远比想象中艰难。第一次调解,各方就出现言语冲突,闹得不欢而散。但法官并未就此放弃,坚定要把案件调成办好,把兄弟之间的心结彻底解开。
    联动村委,百经周折终破冰
    承办法官随即分几次开启多轮递进式调解,耐心倾听原、被告的诉求与委屈,并协调陈某一子女、陈某三参与调解,逐渐盘清兄弟几人的心里疙瘩和真实想法。
    在此基础上,法官主动联系村委会力量,借助村干部熟悉村情民情、了解家庭过往的优势,共同参与矛盾化解。法官做好释法明理,细致讲解农村土地承包、征地补偿分配等相关法律法规,厘清各方权利,破除当事人片面认知;村干部以情动人,回顾家族往事,引导四兄弟摒弃私利、顾全家族和睦。
    经过法官数轮“背对背”疏导、“面对面”协商,再辅以村干部的“乡情牌”和“道理牌”,陈家兄弟们的态度终于松动。法官抓住时机,提出了一个打破僵局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按照兄弟四人在村委留存的承包土地登记册上各自名下登记的耕地亩数,刨除没有被征收的,按比例对土地补偿款进行分配,父亲名下土地的补偿款由四兄弟均分,陈某一应分得数额由其子女领取。同时,就案涉土地后续的失地补偿金也一并进行分配。再经反复沟通,陈家四兄弟总算都对方案表示了同意。
    钱分清了,更重要是亲情保住了
    6月3日,在法官吕蓉的主持下,四兄弟或其代表来到村委会,对调解协议签字确认,陈某二当场履行部分款项,且对后续款项约定给付时间,用实际行动表达了和解的诚意,同时,陈某四当场表示自愿撤回起诉。至此,这起历时数月、波折重重的家事纠纷得以圆满了结,兄弟之间持久紧绷的关系得到极大修复。
    此案的圆满解决,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保住了一个家族的完整与团结。面对家庭内部矛盾,法官没有固化于法律条文的刚性裁判,而是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将调解贯穿始终,在法律的庄严与乡土的温情相遇时,激发出新时代“枫桥经验”新的生命力,既解“法结”更解“心结”,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高庙法庭始终扎根基层、深耕民生,聚焦农村土地纠纷、家事邻里矛盾、旅游突发纠纷等,打造“农·旅”法庭品牌,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调解与释法并举,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联动基层治理力量,用心用情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纠纷,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以司法温度守护乡村和谐、助力基层善治。

责任编辑:jgdw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319209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