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起多年维权路,师某等3人颇为感慨。近日,在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后,他们久久不能平静,向法官送上锦旗时,仍旧难掩激动心情。
购房退款纠纷陷僵局
2014年前后,师某等3名当事人分别与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优惠认购协议书》,认购A公司所开发的某住宅小区商品房,该协议还对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开工日期和交付日期等做了具体约定。后3名原告向被告A公司分别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共计28万余元。2017年,眼看约定交房日期临近,案涉楼盘工地却逐渐沉寂。2018年,案涉楼盘由B置业有限公司接手,继续进行开发建设。直到2025年,房屋还是未能建成交付。眼看住新房的满心期待化为泡影,师某等人多次与两家公司协商交房或退款事宜,但始终无果。面临“钱房两空”的困境,师某等人决定诉诸法律。
快速立案高效响应解民忧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关乎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必须第一时间响应、快速处置。”2025年10月,师某等3人来到湖滨区法院递交诉讼材料,在接待过程中,该院立案庭庭长马宁了解到后续可能还有此类案件,深知案件的紧迫性和复杂性,一方面指导当事人规范整理诉讼材料,告知诉讼程序和法律风险;另一方面积极与审判部门沟通衔接,将立案环节了解到的涉诉纠纷详情予以通报,并就此类案件的实质性化解共同协商预案。“我们原本以为立案要跑好几趟,没想到一次就办好了。”高质高效的立案服务,让焦虑的当事人心情有所平复,师某回忆立案过程时感慨道。
抽丝剥茧理案情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民事审判庭庭长、案件承办人郭路面对厚厚的案卷材料,逐一审阅了3名原告的认购协议、付款凭证、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等证据,同时调取了A、B两家公司的工商登记、项目建设等关键材料,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庭审过程中,A公司认可认购协议及购房款金额,B公司称其只负责项目建设及销售,相关各方就购房款由谁退还,利息计算等问题存在争议。“你们换位思考一下,购房者们一辈子的积蓄都投在了房子上,现在房子没交,钱也拿不回来,他们的难处可想而知。”庭审结束后,郭路并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充分考虑到购房者们的实际困境和案件的社会影响,决定将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首要方向,防止矛盾进一步扩大。
不懈努力温情调解破僵局
为打破僵局,郭路通过被告诉讼代理人分别与A、B两家公司负责人进行深入恳谈,向他们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主动了解两家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产情况,为他们分析案件判决对公司声誉的影响,先在两家公司之间进行协调,引导其积极参与调解。与原告方,郭路疏导劝解:“若能通过调解,促成案件尽快有个结果,降低诉讼风险,减少时间成本,是不是比一场耗时费力的诉讼更符合根本利益?”购房款加上多年利息是不小的数字,郭路“背靠背”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方案的细节,针对退款主体、退款金额、付款期限、利息计算等关键问题逐一协商。经过郭路团队不懈努力、积极斡旋,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两家公司一同分期返还原告购房款和利息。
调解结案也让当事人放心
12月9日,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这起时间跨度长达十余年的纠纷终于解决。但师某等人又提出:“要是我们同意了调解方案,对方仍不返还购房款怎么办?”郭路及时作出回应:“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等同判决,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还需承担更高的利息。”
双锦旗
12月19日,师某等人带着两面分别送给立案部门和审判团队的锦旗来到了湖滨区法院,神态上、言语间满是激动与感谢。这起涉及多名购房者、牵扯两家关联开发商、历时数年的购房款退款纠纷,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圆满化解,两面锦旗上绣着的是对法院工作的褒奖和认可,成为该院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做实司法为民的又一闪光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