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下午,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四号审判庭内,一起行政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担任本案审判长的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晓河。院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审理案件,不仅是以审判实践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更是在年终冲刺时,树立起快办案、办好案的鲜明导向,聚力实现年度目标。
某公司诉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及第三人郭某某工伤保险资格认定一案,郭某某在某公司的后厨工作期间,不慎滑倒摔伤,向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市人社局经审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某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审查后,维持了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某公司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
从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庭审纪律,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各个环节,庭审按照法定程序有序推进。合议庭思路清晰、逻辑严密,娴熟把控庭审节奏,确保双方当事人充分行使权利,展现出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和深厚的法律素养。对于双方争议的关键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杜晓河精准发问、层层递进,耐心听取辩论意见,细致核查证据细节,并适时进行归纳和引导,体现出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充分尊重,为案件圆满办结打下坚实基础。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认真参与并发表意见,真正做到了“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秉持“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审判全过程”的理念,主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法理、情理、事理多个角度,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分析利弊得失,耐心细致地做思想疏导工作,努力寻求解决方案,取得良好效果。
行政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一头连着百姓冷暖,一头系着政府公信。湖滨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常态化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不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以高质量行政审判助推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在岁末收官之际,院领导发挥“头雁效应”,充分激发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确保全年既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