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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错对象无辜少年受重伤 法官倾情调解伤者获赔14万

  发布时间:2012-06-19 17:07:56


    近日,湖滨区法院少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被害人先期获得赔偿14万元,被害人及其亲属对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感到满意并表示感谢。

    2011年9月22日16时许,潘某、陆某纠集高某、康某、高某某、赵某、张某欲殴打曾与其发生矛盾的张某某。后潘某看到贺某及其朋友王某等人在路上行走,误认为贺某系与自己发生矛盾的张某某,遂告诉张某等人。张某当即上前搂住贺某脖子往高某等人跟前拉,贺某欲挣脱逃离,高某等5人遂一起殴打贺某。期间,张某持刀将贺某背部捅伤, 7人逃离现场后6人先后被抓,1人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经救治,导致贺某右肾被切除,经鉴定构成重伤。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受害人急需治疗费用,承办此案的法官先后多次做各方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附带民事原告和被告人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其中6名被告人的亲属赔偿被害人贺某共计14万元,取得了被害人贺某及其亲属的谅解。另外1名被告人张某某因其父亲被判死刑,母亲给他人打零工,月收入微薄,考虑到该被告人家庭实际困难,被害人与该被告人亲属在法庭也达成调解意向,分期履行对被害人的赔偿,被害人也对该被告人也进行了谅解。

    案件宣判后,被害人判决结果表示接受。法院处理该案中,在使被害人获得赔偿的同时,也积极促使被告人取得被害人及其亲属的谅解,减少了矛盾激化,促进了社会和谐,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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