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法院:5天18案 以保促调有质有速 作者:马宁 高川 发布时间:2025-08-13 08:27:59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持续强化“如我在诉”意识,有机融合“财产保全+先行调解”,坚持“立保审执”一体推进,做深做实财产保全工作。在8月4日至8日的5天时间内,以有力有效的保全措施助力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促使18起案件当事人或主动履行义务或快速达成调解意见,案件全部得以圆满解决,充分发挥出“以保促调、以保促履行”联动优势,全面提升高效实质解纷能力。
标的大范围广 以保促调效果好
Z某诉L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主张分割的财产范围广,金额达数百万,案件审理难度大。经Z某申请,法院依法对L某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面对银行账户被冻结,财产被控的局面,L某表示愿意和解,同时请求对其部分银行账户解除查封。Z某同意和解,遂向法院递交解除部分保全申请。
为推动案件实质性化解,保全团队一方面告知Z某部分解除保全的风险,另一方面向L某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
在保全团队和审理团队的积极努力下,8月4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Z某申请对L某解除全部保全措施。8月7日,这起涉及数百万元财产分割的离婚纠纷,以L某主动履行得以圆满化解,以保促调效果显著,真正实现案结事了,避免了衍生案件的产生。
分期还方案好 灵活保全促履行
陈某与李某、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陈某在立案后申请财产保全。案件审理中,双方由于争议较大未能调解成功,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生效后,双方均表示考虑到以后仍有合作可能,愿意协商解决后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但双方又都心存顾虑。为实质性化解矛盾,保全团队既向被告释明应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及强制执行风险,又引导原告考量被告现实情况,最终确定了“分期还款+分批解冻”的解决方案。
被告第一次还款后,原告申请将被告的两个账户解除查封,使被告的经营活动得到一定恢复。8月5日,在有力的财产措施保障之下,被告主动按时第二次履行,且一次性把剩余判决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原告的胜诉权利得以成功兑现,保全团队立即解除对被告的全部保全措施,助其快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该案在判决后通过保全团队积极努力,促使被告主动履行,是湖滨区法院在执源治理方面的有益实践。
查的准速度快 高效保全终撤诉
孙某与赵某双方合作,赵某多次承诺支付款项但始终未履行,此后孙某再也联系不上赵某,孙某遂起诉至法院。8月6日,本院立案受理时,孙某同步申请了财产保全。
保全团队快速反应,12小时内查封并冻结了赵某的银行账户等,赵某得知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
8月7日,在保全团队见证下,赵某现场转款,将案涉款项8万余元转入孙某账户,孙某申请撤诉,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通过“财产保全+先行调解”联动机制,以财产保全为有力保障,仅用1天时间便成功化解案件,大大减轻了双方诉累,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同时,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真正落到了实处。
5天促使18起案件履行完毕成效显著,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是湖滨区法院通过强有力的保全工作,助力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集中体现。湖滨区法院通过持续提升保全实效,促推矛盾纠纷在审理前、执行前及时化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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