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平,天下宁。绵延5464公里的母亲河,哺育着中华民族,孕育了中华文明。2023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施行。这部法律的制定实施,旨在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4月1日,以《黄河保护法》施行两周年为契机,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张新娣与干警马柳迪、李珠走进商圈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守护母亲河注入司法温度与力量,推动形成共同保护母亲河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
志愿者干警在咨询台旁,通过发放宣传彩页、依托展板讲解,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为周围商户、过往群众讲清《黄河保护法》出台目的及意义、框架结构、主要法律规定等内容,发放相关资料200余份,着力提高群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认识,积极营造深入学习《黄河保护法》、尊法守法护法、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共同做好母亲河的守护者。
“《黄河保护法》为母亲河构筑起‘法治堤坝’,保护黄河是持久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张新娣表示,此次活动是湖滨法院落实《黄河保护法》的缩影,不仅提升了法律知晓度,更重要的是激发了群众的责任意识,传递“用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的决心,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守护”的社会合力。
下一步,湖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司法职能,加大力度学习贯彻《黄河保护法》,以源源不断的司法智慧与力量,将法律制度的显著优势有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石。继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通过 “以案释法”“送法进企业”“法治课堂”等形式,推动《黄河保护法》走进更多角落,助力母亲河永远焕发出蓬勃生机与无限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