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一位精神矍铄、梳妆利落的七十岁老太太杨某甲来到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尽管是被告,但老太太满面欢喜,向法官曾庆果送锦旗表谢意。啥事儿让杨某甲如此满意?这要从原告刘小小(化名)起诉被告杨某甲、杨某乙母女二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说起。
【案件因何而来】
刘小小的父亲刘大(化名)与杨某乙为再婚,于2012年举办婚礼后一直居住在市区某小区房屋内。该房屋原系刘小小的太姥爷所有,房屋于2017年过户至刘小小名下。
2018年7月,刘大在为他人提供劳务过程中意外死亡。杨某乙、刘大母亲和刘小小作为刘大的继承人,在陕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后经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生效判决确认由侵权人向杨某乙、刘大母亲和刘小小共计赔偿36万余元。2021年11月案件进入执行,陕州区法院执行到位部分赔偿款,但三人对案款分配比例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刘小小跟继母杨某乙感情基础不深,加之父亲意外身亡,又遇赔偿款分配问题,双方矛盾加深,遂于2024年3月诉至湖滨区法院,要求杨某甲、杨某乙搬出上述房屋。
【横生枝节又添阻力】
案件承办法官曾庆果在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杨某甲提出要把杨某乙、刘大母亲和刘小小三人在陕州区法院执行款分配问题确定下来,不然不同意腾房,双方僵持不下。
经详细了解执行案件实际情况后,曾庆果兼顾本案房屋的腾出和另案执行案款的分配等问题,加大调解力度,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对执行款分配初步达成和解协议。
曾庆果趁热打铁,随即与杨某甲协商腾房事宜,谁知又出祸事。5月下旬,杨某甲意外受伤,颈椎、胸椎、肋骨等多处骨折,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
“我丈夫得了老年痴呆,杨某乙还是个‘憨憨’,一家人里里外外都得靠我支撑,现在我一住院,没人帮她腾房了,希望法官多给对方说说,等我稍微好点了再说腾房的事吧。”曾庆果带着营养品到医院看望杨某甲时,听到老人这么说,心里特别难受,更加坚定决心要把这个案件办好,把所有的矛盾都化解掉。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刘小小得知杨某甲住院后,感觉腾房遥遥无期,多次要求法院尽快判决,曾庆果也焦急万分。她认真查阅卷宗,当再次看到湖滨区残联于2020年颁发给杨某乙的残疾人证,显示其智力残疾叁级后,她心生疑问,咨询专家、查阅材料,判断杨某乙可能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曾庆果将这一情况告知杨某甲,需要启动特别程序,由杨某甲向法院申请宣告杨某乙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将上述情况告知刘小小,向其讲明法律程序,刘小小表示理解,称愿意等待特别程序的处理结果。本案中止审理。
经杨某甲申请,由法院启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并委托鉴定机构对杨某乙精神状态及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经鉴定杨某乙患“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民事行为能力。法院遂判决杨某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杨某甲为杨某乙的监护人。
【拨开乌云见晴天】
时间来到10月底,杨某甲的身体基本恢复,曾庆果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力争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和利益平衡点,以促达成和解。
在杨某甲心知房子归属,杨某乙已在房内居住6年多这种情况下,曾庆果耐心释法析理;在刘小小失去亲生父亲,杨某甲年事已高,杨某乙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现实状况前,曾庆果用温情感化双方。
双方亲眼看着也感受到了法官前前后后为他们的案件忙活大半年,一波几折,从未放弃过,内心极为感动,终于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11月30日前杨某甲将房屋腾空,钥匙交至法院,刘小小领取钥匙后,法院再将刘大提供劳务受害死亡赔偿一事达成的协议书交还给杨某甲和刘小小。
至此,一场占有房屋长达6年多的民事纠纷,以及另案执行款分配问题全部得以解决。
杨某甲给案件承办法官曾庆果送的锦旗上面写着“公正廉明,为民解困”,金灿灿的字把在场的人心都照亮了。杨某甲有些哽咽地说道,“真是谢谢曾法官,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来来回回反复沟通,在我住院期间还去看了我,我特别感动。房屋已经腾空了,今天把钥匙交给曾法官,我这心也算是彻底放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