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值经济赛道
你“入坑”了吗?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近些年
随着人民对美的追求日益增强
美容行业商家可谓“铆足劲”
在“变美”消费中一不留神就会掉入“陷阱”
从而引发消费纠纷
【基本案情】
宁某在白某经营的美容院接受面部皮肤痘坑修复美容服务共计支出10000元01虽双方未签订正式合同,但美容院工作人员在微信聊天及护理记录中,明确表示6次治疗后,面部痘坑填平达到70%的修复效果,无效退款。02为保证治疗效果,白某要求宁某配合进行日常补水护理。经过7次治疗后,宁某认为面部改善并不明显,未恢复到被告承诺的70%修复效果。在多次交涉未果后,宁某诉至法院要求白某及美容院全额退还美容费10000元。
【调解结果】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白某经营的美容院为个体工商户,财产与其本人财产混同,白某应与美容院共同承担责任。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原告宁某在接受服务前后的面部照片,可证明原告在接受服务后皮肤确有一定程度上的改善。根据庭审查明,原告宁某在接受服务期间,未严格按照被告美容院的要求进行充分的补水。结合原被告双方的证据及过错,案件承办法官韩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释法明理,最终达成和解,被告白某及美容院退还原告宁某5500元。
【法官说法】
本案系美容服务未达到预期效果引起的消费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些美容机构为促成交易往往会向消费者作出达到某种效果或者无效退款的承诺但事后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美容机构作出的承诺系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有效美容机构应当依约履行,美容服务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美容机构构成违约应当退还部分款项。
【法官提醒】
消费者在选择美容服务为美丽买单时,应当谨慎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美容机构和产品,并就相关美容项目的具体操作步骤、实施过程、注意事项、权利、义务等通过合同的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不可盲目听信商家的浮夸之词,避免不必要的安全风险和纠纷。在消费后注意留存消费凭证及合同等,切勿轻信口头承诺,陷入“美容陷阱”。同时提醒广大爱美人士,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切勿过分痴迷于改变外貌,身体健康、内心阳光,情绪稳定、心情愉快,才是长美不衰的法宝和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