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2024)豫1202执恢62号之二
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富村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河南丽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于2022年5月17日作出的(2022)豫1202民初1197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河南丽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应返还并清除被执行人占用的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富村剩余承包土地86.27亩(其中77.93亩,东至绿化林,其中钢架以南至复垦处西侧,北至沟沿,西至:北部钢架西至苹果林,南部至路北沿)。经立案执行,现上述地上附着物已经强制拆除,拆除物中保留了部分钢结构及钢筋,因保管困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上述钢结构及钢筋进行变卖。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变卖标的
钢筋、钢结构及混凝土中的钢筋等
变卖规则
本院确定保留价,报名者就钢材价格现场出价(包含拆除、搬移、运输等费用),出最高价者得。
重量以电子磅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总价款当场一次性支付完毕。
咨询及看样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在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富村办公楼
联系人:王书记
联系电话:176*****
报名条件
一、竞买人需在看样期间报名,并提供相应材料及联系电话。
二、竞买人需自备电子磅,自动安排拆除、装卸、称重人员。
竞买人须知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在拆除、搬移、清理、运输标的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人身损害等均由竞受人自行承担。
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变卖时间
2024年7月1日上午9时。
变卖地点
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富村村民委员会办公楼
监督电话
承办人:刘法官
电话:0398-3690711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