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高庙法庭:用好“枫桥经验” 做实诉源治理

  发布时间:2024-05-17 18:16:50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5月17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高庙法庭庭长孙卫卫带队到磁钟乡,为该乡司法所、派出所和各村民调员进行人民调解专题培训,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会上,孙卫卫对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作了详细解读,引导人民调解员压实责任,精准精细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夯实基层调解第一道防线。

    

   湖滨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王晓红就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方式方法等进行讲解。

   

   会后,孙卫卫针对多起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现场办公。大家深入讨论、积极发言,摆事实、讲政策、理思路,对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起到积极效果,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湖滨区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原则,深化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理念,主动融入辖区诉源治理大格局,健全完善联动工作机制,下沉解纷力量,为群众提供更加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坚持能动司法,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能力水平,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jgdw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66111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