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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巡回审判进村委 二度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3-08-30 18:16:58


8月30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高庙法庭法官孙卫卫和法官助理张艺颖来到辖区会兴村民委员会,对一起申请指定会兴村民委员会作为遗产管理人的特别程序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加大多元解纷调解力度,在保障申请人诉讼权力的同时,有效维护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张某系会兴村村民,于2022年11月14日死亡,其母亲、女儿均系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张某离异多年,未再婚,其生前与申请人李某系男女朋友关系。申请人李某将张某母亲、女儿诉至本院,称张某生前多次向其借款,要求张某母亲、女儿作为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张某生前债务的清偿责任。案件审理期间,张某母亲、女儿均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本院于2023年5月26日作出裁定,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后李某向本院提交指定遗产管理人申请,申请指定张某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即三门峡市湖滨区会兴街道办事处会兴村民委员会,作为张某的遗产管理人。

案件再次进入审理程序。在这起特别程序案件庭审中,张某母亲称之前没有完全理解放弃继承的后果,当庭表示愿意做张某的遗产管理人,不再放弃继承。另一继承人张某女儿表示放弃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并将该继承权转让给其奶奶。会兴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得知张某母亲不再放弃继承遗产时,表示不同意作张某的遗产管理人。在此情况下,案件承办法官孙卫卫向张某母亲耐心释法,明确告知其作为遗产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最终判决驳回申请人李某的诉讼请求。庭审结束后,孙卫卫向申请人李某详细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其通过合理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与会兴村委会干部就辖区内的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

高庙法庭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始终把根源性化解矛盾的理念融入到案件审理中,紧抓公正与效率,做实能动司法,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化解矛盾,零距离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的目的,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不出村,不上交。

责任编辑:jg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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