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湖滨区法院:立案诉求当日结,聋哑人双竖大拇指!

  发布时间:2021-05-24 10:05:47



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接待聋哑人。


立案工作人员与聋哑人用纸笔书面交流。


律师现场书写诉状。


聋哑人竖起大拇指赞誉。


立案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法庭工作人员。


原、被告双方在调解书送达回证上签字。

    5月20日上午,3名聋哑人匆匆赶到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急切地表示要起诉立案。

    立案大厅诉讼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首先稳定几人情绪,并予以热情接待。

    因手语交流不畅,工作人员遂耐心细致地通过纸笔与几人书面交流,得知,其中一名聋哑人李某遇到民间借贷纠纷,生活面临困难,想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但不知如何起诉,也不会写诉状,欲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22100元。

    为及时有效解决聋哑人的燃眉之急,获知情况后,立案庭为聋哑人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工作人员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帮助聋哑人复印相关证件材料——安排值班律师到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公室电脑上书写诉状——与值班律师一起与几人沟通进一步了解案情——与分管被告居所地民事案件的派出法庭会兴法庭联系案件办理事宜。

    这几名特殊的当事人对立案接待工作人员的工作非常满意,双手竖起大拇指赞誉。

    所有材料备齐,一切安排停当,几人在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赶往会兴法庭。临走前,双手合十、抱拳表示感谢。

    在会兴法庭,已经获悉情况的干警们热情接待了几名聋哑人,通过书写文字与他们交流。经过耐心询问,得知被告也是聋哑人。

    因民间借贷案件无法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庭工作人员接收诉状后告知原告聋哑人可先行诉前调解。原告方表示理解并愿意积极查找被告下落。

    下午3时,原、被告双方一起赶至法庭。法庭法官通过书写文字方式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8000元。

    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当场在调解笔录和调解书送达回证上签字。下午4时许,该案顺利结案。原告再次双手竖起大拇指以表感谢。

    沟通有限,服务无限。湖滨区法院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面对特殊群体的特殊司法需求,更是尽可能为其提供更便利的司法服务,及时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司法更有温度。

责任编辑:jgdw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91331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