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志伟带队走进三门峡市鑫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企业发放执行到位案款1327万元,切实为企业快办事、办实事,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于3月3日立案,发出执行通知书后,经多方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冻结账户达22个,执行任务十分艰巨。涉案款冻结后,刘志伟多次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耐心沟通,充分听取意见。经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初步共识,先对冻结涉案款进行扣划,被执行人于2021年年底前,将剩余案款700余万元全部支付完毕。案件到此仅用时29天。
该案件有力执行提高了企业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十分满意,特意送上一面“执法公正 为企解忧”的锦旗以表达对法院为民办实事的感谢。随后,刘志伟与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重点对生产、销售、发展过程中合同签订等法律知识进行释法明理、答疑解惑。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湖滨区法院注重学习阶段成果转化,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活用巧用强制措施、善用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促进执行和解、加速财产处置等措施,着力执结一批难案积案,力争用最短时间解决人民群众及涉案企业在执行工作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践行司法为民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