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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帮忙”办证上理想大学 男子骗取考生120万元受审

  发布时间:2011-07-14 15:39:48



湖滨区法院2011年7月12日上午开庭审理张友忠诈骗案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湖滨频道讯  以“帮忙”上大学为由,26岁的山东籍男子张友忠(本科毕业)打着认识教育部工作人员的幌子,冒充大学招办人员,谎称能帮28名高考考生上理想大学,骗取高考考生120.8万元。7月12日上午9时,湖滨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大刑事案件,被告人张友忠被指控诈骗罪出庭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2月至9月间,张友忠多次谎称自己是山东省招生办工作人员或认识教育部工作人员,能够办理艺术生专业考试合格证及通过走关系使高考成绩不好的学生以统招身份上理想大学,骗取三门峡市高考两名学生家长、1名美术辅导班教师及山东省济南市美术辅导班一位教师等人的信任,承诺为3名高考学生办理艺术生考试合格证,为25名高考学生办理高招录取,骗取120.8万元,其中仅通过山东省济南市美术辅导班老师张某就诈骗现金93万余元。之后,张友忠伪造网上招生录取信息及天津大学、东北林业大学、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北京服装学院、北京交通大学等高校录取通知书,寄发给被骗人,谎称其承诺办理的考生已被相关大学录取。

    后来,被骗者向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发放院校进行了查证,结果却是查无此证。去年8月,感觉上当受骗的三门峡那名美术辅导班老师向三门峡警方报案,公安人员同年9月4日赶赴山东济南将张友忠抓获,并查获了张友忠用于诈骗的高校印章及空白录取通知书等。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15.23万元发还被骗者,张友忠家属代其退赔被骗者损失31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张友忠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日庭审延续至12时30分,张友忠在最后陈述时说,为了一己私利诈骗他人,坑害了别人,也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他悔不当初。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张友忠与旁听庭审的家人见面时,张友忠及其家人均泪流满面。

法官提醒:

    招生诈骗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方式:1.利用网络诈骗通过手机短消息或网络邮件,群发“出售高考试题”、“花钱可以上重点大学”的虚假信息,或在互联网上设立虚假招生网站,声称可以代办入学,让考生取得正规学籍、文凭等,实施诈骗。2.编造有军队院校地方招生指标,甚至伪造印章和部队证件,骗取考生家长钱财。3.冒充高校招办人员,携带伪造的高校招生宣传资料,诱骗考生、家长填报志愿。在取得信任后,以需要打点为由,骗取钱财。4.不法分子向考生家长许诺能降分录取,骗取定向委培费。5.谎称是高校或省招生办领导的熟人、亲戚、朋友,以能够以非常规办法满足考生、家长的“愿望”,实施诈骗。6.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误导学生家长,谎称自主招生就是可以花钱“买”分数。7.租住房屋,假设高校临时招生点、办事处,打着高校招生的幌子进行招生诈骗。考生报考此类高校,交纳了部分现金后,不法分子便携款逃跑。

    每年高招,打着各种幌子的招生骗子就开始四处活动,与往年有些不同的是,今年随着大部分省市实行网上填报志愿,一些不法分子开始转战网络,由于网络的隐蔽性强,不法分子借助技术手段,行骗花样更多,这给考生和家长防范、识破骗局增加了难度。

    对此,法官提醒考生把握三点:一是直接登录学校的网站,不要从一些搜索出来的网页或链接地址登录;二是高校录取考生,在考生到校报到前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凡是要求提前收费的基本能够确定是诈骗行为;三是在必要的时候可直接打电话或亲自到学校招生部门咨询核实。

相关链接:

    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和招生工作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有效打击非法招生中介活动。进一步加强对违规举报的受理和核查工作,加大对涉嫌招生诈骗信息的监测和处理力度,适时进行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因求学心切上当受骗。”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监察厅今年5月就发出通知,为确保高招秩序,保护考生及家长利益,三部门联手在全省严厉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通知要求,高考试题、答案在考试结束之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所谓在考试之前和考试期间能直接或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提供考题和答案的,均为诈骗行为。高校在校生通过制作假身份证、假准考证代考的,属于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给予校纪处理直至开除学籍;相关考生要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另外,三部门还将打击招录诈骗。河南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所有录取事项均由河南省招办和招生院校通过国家统一的招生网络进行。凡以高校招生代理人、人才交流中心或定向培养单位等名义进行的所谓代办、代招行为,都是非法的、无效的。同时,国家严禁任何形式的体制外招生,所谓的“小计划”、“内部指标”和花钱买指标或不经省招办办手续可以降分录取的许诺,都是欺骗行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上网或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进行核对。省招办网站录取结果中查不到的考生,国家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考生不能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籍和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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