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云飞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河南“李庆军式十佳法官”、个人一等功获得者。
戴着一副近视眼镜,为人谦恭随和,办事雷厉风行,这是当事人和同事们对崔云飞的印象。
考进湖滨区法院14年来,崔云飞先后在湖滨区法院办公室、崖底法庭、审判监督庭、民二庭、后川法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工作,扎根基层法庭八年多,现为二级员额法官、执行局负责人。
无论在哪个岗位,崔云飞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情系百姓冷暖,以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和对工作的责任心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赢得了群众好评赞誉。
崔云飞坚持定分止争,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依法审结了结婚喜车鞭炮自燃,司机弃车致5人死伤等一批矛盾复杂、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在基层法庭工作期间,崔云飞秉持调解优先原则,有1%的调解可能,就要付出100%的努力,不知使多少反目成仇的夫妻破镜重圆,又使多少对簿公堂的当事人握手言和,为构建和谐社会谱写了一曲曲和谐动人的乐章。
崔云飞还注重审判管理,创新工作思路,2019年,他带领的审判团队审结各类民事案件823件,结案率达98.56%,调撤率63.91%。
2020年,因工作需要,崔云飞调到执行局。新的岗位,新的使命。他转变执行理念,注重方法创新,按照院党组的工作思路和部署,大力开展“崤函利剑”等集中执行行动;积极与土地、房产及乡街道等单位协调,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强化节点流程管理,实现网上同步办案,系统节点同步输入,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量和执行规范化水平,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当年执结案件3477件,执行到位金额5.1亿元,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实现。
因工作成绩突出,崔云飞曾获得湖滨区“十佳政法干警”、湖滨区“孝老爱亲模范”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20年,被省高院表彰为“李庆军式十佳法官”并荣立个人一等功。2021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为积极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最近我们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与我市及我市各县(市、区)的不动产、公积金数据的互联互通,将进一步解决‘查找财产难’问题,为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争取宝贵时间。”说到执行工作,崔云飞依旧精神抖擞、信心满满。
总有一种精神让我们感动,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振奋,总有一种人格驱使我们不断寻求完善,在崔云飞眼中,法官不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信仰,他无悔奉献,勤勉笃行,用对生活的积极热情,对信仰的不懈追求,对群众的爱和温暖,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