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至9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按照执行预案,出动警力10余人,在6名人大代表的见证和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对位于辖区磁钟乡磁钟村的一个石灰石料厂进行强制腾空,公证人员现场公证。
被执行人任某拒不履行返还村委会石灰石料厂场地并支付承包款和违约金的生效判决义务,村委会申请强制执行后,经执行人员多次联系做工作、送达责令履行指定行为通知书等,任某仍拒绝履行,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5月6日上午前往石灰石料厂途中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先后3次阻拦,被执行人和其中两名女亲属站在吊车前阻挡工程车辆行进,其中一名女子还特意抱着一名女童阻挠。起初,几人不听劝阻,态度强硬。经多次劝说无果,法警依法将几人强行带离。随后,经执行法官和法警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做通了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几人不再阻挠执法,执行得以继续进行。
执行过程中,参与执行的干警中午盒饭充饥,冒雨坚守岗位,认真清点记录。经过近四天的持续奋战,5月9日上午,这个因违反国家环保法早在2016年已被依法取缔的石灰石料厂最终被强制腾空并完成交付,该重点案件妥善执行完毕,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现场围观群众纷纷称赞,认为此举保护了绿水青山,维护了群众利益,优化了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