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大力执行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再次赢得赞誉,近日,申请执行人周某给执行局王占山执行团队送上一面“执法为民,情暖人间”的锦旗以表感谢。
2013年6月,王某在周某处先后借款15万元。因王某未能按时还款,周某诉至法院。经调解,2015年6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偿还周某借款13万元及利息。此后,王某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周某向湖滨区法院申请执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尽快设法执行,最大程度减少申请人的财产损失,2015年9月,湖滨区法院及时作出执行裁定,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王某的工资和公积金账户,定期扣划执行款项。
近段时间,申请执行人周某遇到困难急需用钱,执行干警王占山了解其家庭情况后马上与被执行人王某取得联系,耐心做王某的思想工作。“法院的执行有爱心,更有人情味,我再不还款良心过不去!”王某被执行干警的真诚态度打动,表示一定配合法院执行。2020年4月8日,在扣划工资、公积金的基础上,双方到法院核算执行款数,对最后一笔剩余款项达成和解,王某一次性将剩余款项7.8061万元支付给周某,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