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下午,湖滨区法院召开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工作推进会,对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进行部署。副院长卫红、刑事庭庭长刘伟给全体执行干警进行辅导。院长党立新对活动开展提出要求。
党院长指出,用好拒执罪这一法律武器,不仅能实现维护国家司法秩序和保护执行人合法权益的立法目标,其同时也是迫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强有力手段,对于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题具有四两拨千斤的关键作用和重要意义,是目前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一把利剑。此次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对拒执犯罪的精准打击力度,逐步实现对该类犯罪处置的常态化、专业化、制度化,向着执行工作更好、更高目标迈进。
就开展好此次专项活动,党院长强调:一是突出规范化。推进强制性、规范化和信息化“一性两化”,强制性是手段,信息化是增强执行工作科技含量的有效途径,而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是做好打击拒执犯罪、促进执行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深挖法院内在潜力的必由之路,也是破解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的“法宝”,只有执行行为规范了,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才能内聚合力,外树形象,要做到“一性两化”的有机统一。二是增强主动性。切实解决执行难是群众的热切期盼,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心,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专项活动,守初心,担使命,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克服各种畏难情绪,不断提升执行质效。三是手段要坚决。要主动和敢于用好拒执罪这个有力“武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不手软,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效果要明显。通过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进一步扩大执行成果,震慑和督促失信“老赖”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强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提高执行工作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会上,副院长卫红和刑事庭庭长刘伟结合湖滨区法院工作实际,结合执行工作、打击拒执犯罪现状,就办理拒执案件的程序步骤、证据标准、应注意的问题及案件移送等方面对全体执行干警进行详细辅导。
为开展好此次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活动,湖滨区法院成立了以院长党立新为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活动办公室,对执行局、刑事庭、立案庭、审管办、法警队等部门的任务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明确了工作基本原则及任务分解和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