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告(海南华成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7-29 09:19:01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海南华成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守义诉你、王永涛、高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202民初113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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