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民侃同志,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任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法警、信访、立案和民事审判工作。
杨民侃同志1976年至1985年在部队工作,多次受奖,并荣立三等功一次。1986年从部队转业到湖滨区检察院工作,历任公诉科长、反贪局长、副检察长,从事检察工作17年,多次受奖,并荣立三等功一次。2003年他从检察机关调入湖滨区法院工作,先后分管过刑事、行政、审判监督、民事等审判和执行、法警、立案、信访等项工作,涵盖了法院的主要工作面。近三年来,其所主管的法警工作多次受到省高院法警总队的好评,湖滨区法院法警大队三年以来连续被省高院考核评定为省级标准化警队;其所分管的信访工作被省高院评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立案和民事审判工作在全市法院一直名列前茅,他多次获得先进个人表彰,2009年他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国庆先进个人,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军人出身的杨民侃,其政治思想坚定,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是非面前具有清醒的政治意识。其爱憎立场分明,自觉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追求公平正义,始终坚守和谐发展的审判目的。
“作风硬”是同志们对杨民侃同志切实评价。他从事政法工作25年,现已年过五十,多年以来一直战斗在基层领导岗位上,但他从来不卖老资格。他始终秉持守职、尽责、刚毅、果敢的军人作风,严以律己、宽厚待人地共事于同志,兢兢业业、克勤克俭地履行职责,力求公平、秉承正义地对待审判,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其所分管的工作和部门发挥着带头和示范作用。时时处处为年轻同志做榜样,对工作严肃认真,挑担子积极主动,与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对身边同志关怀友爱,在工作和生活中,处处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在审判工作管理岗位上,长期的学习和实践培养了他作为新时代法官所具有的道德和情挚,造就了他精湛的审判艺术和“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素质,使他成为了湖滨区法院刑事、民事审判的“把关人”。
作为一名主抓审判业务的分管院长,杨民侃同志紧紧围绕“司法为民”这一要求,切实把提高审判质量,增强社会效果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促进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近年来,湖滨区法院的民事案件年年一直徘徊在900件左右,占到了全院审判各类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而民事案件法律关系复杂、涉及范围广,当事人诉讼情绪激烈,处理起来相当棘手,且民事审判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又比较突出。为了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杨民侃同志一有空闲就主动深入到审判工作第一线,了解审判工作实际,询问干警工作中的困难,参与案件的讨论,对诉讼情绪不稳定的当事人亲自接待解释。其在案件的把关上,更是精益求精,对案件中的所有疑问,必同承办人面对面进行询问,力求清楚每个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对判决书说理不透的添注论述,对用词不当的逐字批改,而其批改法律文书,却一般是在下班时间或双休日加班加点进行的,从来不让审限因为法律文书的审阅而延长。他严肃认真的审判工作要求,培育了民事审判队伍,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同志们说:“从杨院长那里,不但提高了法律文书的书写水平,更学到了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今年截止至10月20日,区法院民事审判审结案件520件,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同比增加21%。近三年以来,区法院民事审判案件数近2000件,人均办案数量一直居全市之首,并且新结案件没有发生一起赴省进京信访案件,结案数的结案率、调解率上升了,上诉率、改判发还率下降了,工作绩效考评和评先情况一直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杨民侃同志常说,信访工作关系到辖区社会的稳定,关乎党和政府以及法院的形象。由于他严肃认真和积极主动的工作作风,信访这一难而又难的工作重担就落在他的肩上。世上无难事,怕就怕认真。几年来,对于院党组分配给他信访工作,他无条件地接受后,在工作中更是亲历亲为,既是指挥员,更是战斗员。近年来,每遇关键时期,火车站信访接待的组织者和领队人都是他,可是他没有说过一句怨言。工作再忙,火车站值班期间每天晚上他都要到火车站去检查和慰问值班人员,询问接待情况,督促负起责任,确保了重要时期没有来自湖滨区法院的信访干扰。在分管信访工作中,他坚持一是抓住源头,平时抓好信访苗头的排查和消化。二是督促落实了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天上班先到信访接待室去看看是谁负责值班,没有到的及时通知。三是每遇重大的信访案件,亲自进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促成多方配合、合力消化。对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致疏导,认真办理。四是对来信来访情况定期分析研究,一月一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五是切实落实“大接访、大下访、大包案、大解决”活动要求。去年国庆60周年期间,上级交办的10起信访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结,回访满意率100%。在今年5月至明年5月的清理信访积案专项活动中,湖滨区法院接到28起交办案件,为及早尽快消化信访问题,他迅速向院党组提出工作方案,将任务迅速责任到人,带领人员逐一走访信访当事人,并亲自开展息访工作,实事求是,主动解决当事人的信访问题,至10月25日办结20起,结案率71%,超额完成市政法委确定的10月底60%的阶段性结案目标。其所主管的信访工作得到了区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被省高院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立案庭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龙头庭,立案工作的规范化是优质高效审判案件的前提和基础。因此,他从解决立案难入手,要求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承办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涉及其他部门处理的事情明白无误地告知当事人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投诉。为给当事人诉讼提供规范良好的服务,在他的努力下,湖滨区法院建立健全相关配套设施,给立案庭增加人员,建立起了接待、立案、交费一条龙服务的立案大厅,全面加强了立案窗口建设,大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同时,他把司法为民从立案落实起,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当事人需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而预交诉讼费又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相关单位出具证明,经审查确认后给予了适当的减、免、缓交诉讼费。2010年,湖滨区法院按照审批程序减、免、缓交诉讼费案件100余件,涉及费用达60余万元,保证了使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长期以来,他对法警队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以其军人作风和素质塑造了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打胜仗的司法警察队伍。每年出色完成上级数次调警执行死刑和 抗险救灾等重大任务,本院每年刑事开庭300余次,押解看管人犯400余人次,没发生过任何问题。并出色完成了区里重大行动的安保和本院民事强制措施以及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杨民侃同志时常教育和提醒干警,要耐得住清贫,要管好自己的嘴和手。他也是这样要求自己的。他时刻保持着勤政廉政的好作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坚持做到不接受当事人吃请,不接收当事人任何财物,不接受当事人安排的娱乐消费。他与家人约法三章:生人不准进门,熟人不谈工作,请客、送礼、说情一概拒绝,展示了优秀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