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刘伟分别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独任审理,50分钟审结5起刑事案件并全部当庭宣判,6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6个县市区检察院公诉部门相关干警观摩庭审。观摩人员对法官庭审把控等方面高度赞誉。
5起案件中,4起适用刑事速裁,1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当庭以被告人丁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4000元(罚金已交纳);被告人曲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被告人赵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被告人孙某、胡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被告人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匡江丽、湖滨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立新、湖滨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蒋小平等参与庭审观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