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南圣通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孙桂枝诉你及第三人三门峡聚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六顺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202民初4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九年四月三日
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河堤路与六峰路交叉口往西一百米。
联系人:崔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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