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告(北京盛得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3-14 11:06:05
北京盛得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天旗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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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院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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