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湖滨区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上级领导批示精神,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党组书记、院长党立新对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提出要求。
会上,湖滨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红首先传达学习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委书记刘南昌、区委书记亢哲楠、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批示、指示和访谈讲话精神。党组书记、院长党立新在讲话中表示,扫黑除恶工作是党中央部署,全党全社会参与、关注,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人心向背、政权稳定和“四个目标”实现,意义重大,湖滨区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举全院之力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党立新院长要求全院各部门干警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审判阶段突出斗争特点,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相统一;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做到既严厉打击犯罪,又严格依法办案,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动向,增强扫黑除恶工作的针对性,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严格依法履职,稳、准、狠的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分子,确保精准高效、万无一失;全方位宣传发动,切实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办案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强化工作配合,促进形成扫黑除恶合力,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会上,党立新院长还向党组班子成员、并带领党组班子成员向干警发放了湖滨区扫黑办印制的“扫黑除恶”宣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