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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庭审采用视频远程作证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18-04-24 11:49:19



庭审场景


法庭电子显示屏视频画面和声音清晰

    4月23日下午,湖滨区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原告远在江苏的证人因客观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出庭作证,她们在行管科的技术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借助法庭“三同步”设备和摄录软件,利用微信视音频远程作证方式进行作证,既做到按照预期正常开庭,又有效解决了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困难,减少了作证成本,方便了群众诉讼。

    此案原告称,2013年10月,她从银行取现20万元借给了被告,未打借条和约定利息,口头约定借款期限为1个月。借款到期她向被告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2014年2月至同年3月间,被告妻子归还了2万元,之后她多次向被告索要18万元余款,被告后来不承认借款事实,于是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8万元及利息。原告向法庭提交了证人名单,但其中一个证人远在江苏且因特殊情况难以出庭作证,向办案法官作出了说明。法官经了解发现该证人的情况确如原告所说,于是与行管科商议采取远程方式予以作证,行管科就技术上的问题进行了多次探讨测试,最后决定庭审中借助法庭“三同步”设备和利用专门摄录软件,利用微信视音频远程作证方式进行作证,征得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和证人的同意。

    庭审中,证人作证视频画面及声音在电子显示屏显现清晰,法官、书记员和原被告均能通过各自面前的显示屏看到、听到,证人亦能看到庭审现场和听到问话,一如本人身临其境,最终成功将作证视音频同步录下,得到了原、被告及其代理人、证人的全部认可。

    据悉,此种远程作证方式是该院庭审的首次尝试,实践证明达到了预期目的,方便了群众诉讼,有效节约了作证成本,取得了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陈华    

文章出处:院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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