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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协调参与 法院院长关注督办 诉调法官全力调解

一起标的额2100余万元大案在湖滨区法院成功调解

郑州当事人送锦旗、感谢信致谢

  发布时间:2018-04-20 21:48:29



法官和特邀调解员朱瑞丽耐心组织双方调解


原告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原告及其代理人送锦旗感谢信致谢

    “本想这么大标的案件,不管通过有关部门协调还是通过法院诉讼,怎么着也得个一年半载,没想到在法院和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下,这么快就把我们的纠纷解决了,我们无以表达谢意,请党院长你们一定要收下!”4月20日下午,一起标的额高达2000余万元、涉及几百名建筑工人工资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将特意制作的锦旗和精心装裱的感谢信送到湖滨区法院,感谢法院心系民生、忠于职守,司法为民、廉洁奉公。

    这起案件在湖滨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和朱瑞丽等区人大代表的大力引导、协调、湖滨区法院院长党立新的亲自过问督办、湖滨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全力调解办理下,4月19日下午在湖滨区法院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郑州市民朱某、牛某与三门峡一家房屋开发公司长达几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最近经湖滨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和朱瑞丽等区人大代表的引导、协调,朱某和牛某到湖滨区法院走诉讼程序起诉立案,要求房屋开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1374739.90元。案件不但牵涉几百名建筑工人和数家建筑材料单位的利益,也关乎辖区社会大局稳定,处理不慎将可能导致产生一系列隐形、潜在的不安定因素,湖滨区法院为此高度重视,院长党立新要求诉讼服务中心尽快移转到诉调对接中心依法化解处理,主管领导秦英妥善安排协调。

    案件转到诉调中心后,诉调中心法官及工作人员立即行动、马上着手组织双方调解并邀请湖滨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人大代表朱瑞丽参与调解。经过近两天的不懈努力,双方4月19日下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拖欠的2100余万元全部工程款,被告公司分别于今年4月30日前和7月30日前各支付给原告600万元,余款于今年12月30日前付清,如果逾期,二原告有权申请执行未履行剩余的全部款项,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我们在此真诚地向贵院领导和办案法官道一声辛苦了!向你们表示最真挚的谢意,感谢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给予我们公正、高效、无私的服务,同时也非常感谢贵院培养了这样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克己奉公、心系百姓和民生的优秀法官!”原告朱某在感谢信中说,在接到案件后,法院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以秉公道、务事实、促和谐的工作态度和积极热情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圆满解决了双方的分歧,将矛盾化解于无形之中。她们早日拿到工程款就能尽快支付外欠的大批各种材料款和人工工资,也消除了很多不安定社会因素。湖滨区法院高效、廉洁的服务,不仅使她们感受到了溫暖,更是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崇高理念和宗旨。

    原告说,通过这个案件,她们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也深深地为湖滨区法院有这样的优秀团队和廉洁、高效、敬业、为民的精神所感动。

责任编辑:陈华    

文章出处:院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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