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省法院民一庭调研员李红芬,正科级审判员王宏宇、杨波一行三人在市法院党组成员任睿妮、民二庭庭长王保奇等人的陪同下,到湖滨区法院调研指导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李红芬一行首先来到了诉讼服务中心家事纠纷立案窗口,详细了解了家事纠纷案件的立案和诉讼指导工作;紧接着查看了家事纠纷调解室和心理疏导室,对家事纠纷案件适用婚姻冷静期和心理疏导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指导,并详细了解了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情况;最后来到了家事法庭,对家事审判工作中人身保护令的适用程序、离婚证明书制度的推行等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
李红芬一行对湖滨区法院的家事审判工作及家事法庭的布局和氛围等予以充分肯定,并就深入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科学规范家事审判工作的绩效考评工作。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是推动家事审判改革的基础和保障;对于家事纠纷案件的考核适当放宽结案率、审理时间的束缚,并对家事纠纷案件适当提高考核分值,并在评先评优上向家事法官适当倾斜,用政策、荣誉和感情激发家事法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从而不断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科学发展。二是因地制宜,逐步成立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专门的家事审判机构和队伍,是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障。要选拔任用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熟悉社会心理学知识的骨干力量担任家事法官,充实家事审判辅助力量;由于大量的家事纠纷是由人民法庭审理,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机构建设同人民法庭建设相结合,共同推进。三是进一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有效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参照最高法院联席会议制度的模式,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席,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家事纠纷化解;加强同公安、民政、妇联、基层组织的协作,联合推进建立反家庭暴力整体防治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