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指引,规范了员额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较好地防止了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近日,记者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采访时,院长卢爱华递上该院出台的《裁判尺度与文书说理指引》时介绍说。指引近10万字,分为裁判尺度指引、文书说理指引、常见八类案件裁判文书指引、指引运用说明。
据介绍,作为江苏省首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员额法官、合议庭办案主体地位已确立,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院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真正做到了彻底放权。但放权不能放任、监管不能缺位。出台裁判尺度指引配套措施,正是为了有效地监管,尤其是对常见类型案件,要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做到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统一。裁判文书说理指引较好地解决了裁判文书没有说理以及说理不足、说理不准确的现象。
据了解,该院《裁判尺度与文书说理指引》凝聚着全院法官的集体智慧。今年年初,该院确立以最常见的危险驾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物业服务合同、买卖合同、金融借贷、信用卡、离婚、民间借贷等八类案件为研究对象,抽调审判一线业务骨干成立创新团队制定指引。指引中,自由裁量权的幅度、文书说理部分吸纳了近千份裁判文书的精华。该指引经法官专业会议、审判委员会近百次讨论,数十次到上级法院和部分法学院征求意见,数十次易稿后形成。
今年7月1日,指引公布施行,该院员额法官人手一册。经过4个多月的实践,效果明显。记者通过查阅该院公布的审判质效指标,发现当庭宣判率明显上升,办案周期明显缩短。与往年同期相比,结案率上升29.32%;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2.11%,有了较大幅度提升。其中,危险驾驶类案件审理周期平均缩短3天,被告人均服判息诉,无一例上诉。法官江学道说,从前胆大的变胆小了,胆小的变胆大了;法官的自信心和责任心增强了,裁判的随意性减少了;服判息诉的当事人多了,发改案件减少了。法官高娜说,统一裁判文书说理后,做到了当繁则繁、当简则简,克服了以往在处理复杂案件时说理不到位、不充分或者不敢说理的情况,适应了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要求。
律师杨元峰说,以往案件一上手,难免有当事人要求去法院找关系,现在将指引捧给当事人看后,其对案件的处理走向会有初步的预判,有效地避免了“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找人”的现象。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军介绍说,泰州中院年初布置给姜堰区法院研究如何对员额法官放权不放任的课题,半年多便出了成果,现在正从盆景扩大成风景。据悉,泰州中院日前已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 (记者 张宽明 通讯员 钱厚明 代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