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周六,湖滨区法院女法官郭爱丽等一行三人赶至洛阳市伊川县酒泉乡罗庄村,在被告家中对一起离婚纠纷进行巡回审理,经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一波三折的离婚纠纷最终得以妥善化解。
原告女方是三门峡人,被告男方是女方家的“上门女婿”,二人2009年底登记结婚。婚后不久,男方除了外出务工,其余时间都在伊川自己老家种地生活,双方长期两地分居无子女,王某向男方提出离婚遭拒,遂以得不到男方应有的关心和爱护为由,一纸诉状将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案件承办法官郭爱丽首先着手做双方的调解和好工作,多次给被告男方打电话做调解工作,但因双方对结婚时所增添财产产生分歧,男方对是否同意离婚意见反复,调解意见一时无法达成。
了解到男方的父亲年龄较大,且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被告照顾,为了方便被告诉讼减轻其诉累,尽快化解双方矛盾,郭爱丽决定利用周六休息时间前往男方老家开庭审理此案。郭爱丽是一个民事审判团队员额法官,虽然是名女法官,孩子还不到一岁,但她平常工作作风严谨,遇到困难有一种拼劲,星期六一大早,将孩子和家里一切安顿停当后,她就和同事出发赶往了伊川男方家。
婚姻关系不仅关系到夫妻两个人的幸福,还关系到两个家庭的和谐,处理不妥势必影响到男女双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开庭前,郭爱丽组织双方调解,希望和解解决。可虽经苦口婆心的劝说,但女方表示坚决离婚,而被告男方表示不离,郭爱丽只得选择开庭审理。庭审中,郭爱丽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希望两人共同努力把家经营好,困难是暂时的,总会过去的,在女方坚持离婚下,男方看和好无望表示同意,只是要求女方能给予适当经济补偿以减轻父亲医疗费的负担。鉴于双方均同意离婚,郭爱丽于是对财产部分再次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最后达成协议,女方补偿男方3000元钱并当场履行,双方在离婚调解协议上签字。
一场离婚纠纷最终和平解决了,可时间已将近中午1点。看到被告家还住在漏风漏雨的土屋内,墙上也贴着扶贫卡,家中确实困难,郭爱丽塞给被告母亲200元钱又匆匆踏上了返程之路,赶回三门峡已是下午3点半。到办公室后,郭爱丽又开始阅卷,她要准备下一个案件的审理。
在湖滨区法院,像郭爱丽这样任劳任怨、无怨无悔坚守在审判执行一线的女法官还有很多,她们和男法官一样兢兢业业工作,加班加点开庭,外地出差办案;她们的执着与坚守维护了公平正义,惩戒了欺诈、丑恶;她们的履职尽责为一个个当事人挽回了损失,换回了笑颜;她们的无私奉献促进了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