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不谙世事的我,刚刚走出象牙塔,怀揣着投身法治建设的最初梦想,面对层层的严格选拔,经过公务员考试的重重考验,终于迈进了法院的大门。初入湖滨区法院时,我望着迎风飘扬的五星红旗、法院大楼上方正中央庄严的国徽,威严、肃穆油然而生,我怀着无上崇敬的心情,沿着一级一级的台阶迈向审判大厅,想着这个地方就是我今后实现梦想的地方,内心无比激动。从此便开始了我的法院工作生涯。
六年间,从民事部门到刑事部门,从一名书记员到审判员,从一名普通干警到中层副职,经历了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带来的案件数量的“大爆发”,由此引发的法院内部前所未有的“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并历经了司法改革的“深水区”,也享受到了法官员额制改革带来的成果。可以说,我们80后的这一代的法院人,在法院审判力量青黄不接时充实到法院队伍中,面临的挑战和机遇都是前所未有的,挑战是在自身办案能力和经验严重不足时便承担了大量的审判任务,其中面临的压力和承担的责任重如泰山,机遇是在海量案件的千锤百炼中迅速成长,承担了更重要的角色,成为了审判工作的中坚力量。
六年,蓦然回首,弹指一挥间,法院人挥洒的汗水、付出的心血,其中多少辛酸、苦楚、成功、喜悦,都镌刻在了累累案牍中和面面锦旗上。回想过往,收获颇多,感触良深,有因为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赞誉而收获的喜悦;也有因判决一起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制裁而发出了大快人心的感慨;还有因为参与审理了一起庭审时间长达十八个小时的复杂刑事案件,被我们法院人对审判事业的那份坚守、执着和敬业精神所深深感动……在我脑海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记忆,其中最难忘的一件事便是2012年8月,我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同时从民事审判庭调入刑事审判庭工作,这是我审判生涯的开始,也是蜕变的开始。
刚走上审判岗位,就开始办理从未接触过的刑事案件,面对分配的案卷,我当时有些忐忑不安,而且当时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二十天,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四十五天,时间非常紧迫。去刑庭报到的第一天,庭长就再三叮嘱我要有审限意识,要时刻绷紧审限这根弦。我内心琢磨,而且分配的案件不是简单的一人一案,而是多人多起案,其中印象比较深刻的一个案件是六名被告人在非法传销窝点对被害人实施抢劫的犯罪,参与犯罪人数和场次较多,案情比较复杂,犯罪手段多样化,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也不同,卷宗有厚厚一摞,阅卷工作比较繁重,关键是不知道如何阅卷,什么是重点,开庭重点审理什么。于是我白天就抱着卷宗请教老法官如何阅卷、审理案件,晚上常常加班至深夜反复阅卷,并做好笔记,做着开庭前的一切准备,比如熟悉庭审流程,庭审中需要核实哪些案件事实,如何对被告人发问,庭审中出现意外状况如何处理等等,开庭后还要马上处理案件,如实审查核实采信证据,如何定罪和量刑等等,这些都要从头学起,就像孩童学走路一样,跌跌撞撞……我深知:“刑事法官是带着脚镣的舞者”、“刑事法官的一只脚在监狱内,一只脚在监狱外”,并不断地告诉自己:刑事法官审理的案件人命关天,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肩负的责任重大,对待案件必须再三谨慎,容不得出半点差错。所以我孜孜以求地探索着,在院、庭领导和老法官的耐心指导和帮助下,认真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并力争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记得我办理的第一个交通肇事案件,是司机张某某驾驶车辆在崤山路半坡下坡时因为挂空档,撞倒了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司机所在的公司给老人的亲属赔偿了四十余万元。当我拿到卷宗时,发现老人的亲属虽然获得了高额的赔偿,却未对被告人出具谅解书,我带着疑问向被害人的子女核实,因为被告人在发生事故后未到医院进行看望,也没有向被害人的子女表示任何的歉意,况且他们认为自己的父亲正处在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突然的离世让他们至今无法接受,所以无法原谅被告人的行为。我又向被告人了解案发后的情况,被告人说事故发生后他惊慌失措,得知老人死亡后更是惊恐万分、追悔莫及,不敢面对老人的亲属,害怕遭到打击,所以才有所在公司出面进行协调,并哽咽着说:“知道自己错了,谁家没有老人,我真是该死,我以后再也不开车了”,顿时痛哭流涕,我的心为之一颤,感受到了他的痛苦万分的心情,也感受到了他对被害人及其亲属发自内心的愧疚,并安慰他不要过度悲观,对老人的死亡不是他主观故意,要采取行动积极弥补他的过错,要让被害人亲属也感受他内心的愧疚,争取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从而争取从宽处罚。并鼓励他在看守所写一封致歉信转交给我,洋洋洒洒近千言,字里行间都是他对老人及其亲属的愧疚,对事故发生的后悔万分,表示由他家人先代为向老人的亲属登门道歉。我把这封信交给了被害人的亲属,等他们看完这封信后,我又把那天会见被告人的情形描述给老人的子女,并给他们说:“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不是被告人主观追求的,他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尽力去弥补,已经穷尽了自己和他人的力量去尽量挽回,希望你们能够换位思考一下,被告人正中年,也有父母妻儿,也要承担他该承担的家庭责任,希望你们能给生者希望和活下去的勇气,毕竟宽恕别人也释放了自己的痛苦”。并征询他们是否愿意接受被告人亲属的当面道歉,他们说回去商量一下再给法院答复。第二天,老人的小女儿给我回电话,表示愿意给被告人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说完她也长舒一口气,说到:“感谢你给我们和被告人之间搭起了桥梁,我们也明白了,他确实也尽力了,不原谅他,我们心里也永远无法放下,毕竟我们的父亲再也回不来了,原谅了他,我们也轻松了,希望他能够吸取教训,好好回报社会”。最终考虑到被告人认罪、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对其判处了缓刑。通过这个案件,我认识到了法官不能机械地办案,法官也是有感情的人,对待这种案件,要体现法官的温情,让公平正义得到最大尺度的弘扬,在依法惩处罪犯的同时,更要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从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开始,我就被法律赋予了审判权,但我从未觉得那是权力,更多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所以孜孜不倦,从细节之处审理并公正判决每一起案件,始终奉行着“忠于职守、惩恶扬善”的职业操守,追求着“刚正不阿、不畏权势”的秉性,弘扬着“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品格,义无反顾,终生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