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院机关召开在豫台商座谈会,征求台商对全省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富士康、丹尼斯等台资企业派代表参加座谈。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作重要讲话,省台办主任薛云伟出席座谈会。
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史小红首先向台商通报了全省法院近年来涉台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近年来,省高级法院下发了《依法维护台胞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保护港澳台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十项措施》,推动维护涉台企业合法权益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完善集中管辖制度,强化对台商的依法保护;强化司法调解,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深化豫台交流合作,加大司法协助力度等一系列措施,为在豫台商营造了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有效维护了在豫台商的合法权益。通过举办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委托台湾地区法院对台湾籍证人调查取证等举措,强化了豫台司法交流。最高法院对河南法院的涉台审判工作予以肯定。
座谈会上,在豫台商代表对法院的涉台审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全省法院实行的涉台企业联络员制度、定期走访企业制度等,帮助涉台企业及时解决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广受涉台企业的欢迎,使广大台商深刻感受到全省法院的善意和真诚,坚定了在河南投资兴业的信心。
张立勇院长在讲话中指出,依法做好涉台审判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进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具体实践。如今,河南已经成为国家粮食核心产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河南自贸区、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六大国家战略叠加区域,为广大台商提供了良好发展机遇。人民法院要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让台商在河南投资没有后顾之忧。
张立勇院长强调,在涉台审判工作中,全省法院要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树立平等保护意识,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积极探索审判程序的创新,通过实行司法调解前置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等措施,及时高效维护台商台企合法权益。三是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大力提升审判、执行便利化水平,提高案件执结率。四是要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做好走访和联络工作,深入了解台商的法律需求,认真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省法院要通过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依法支持台商在河南的投资、贸易活动,坚定不移地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使河南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安居乐业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