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喝酒过量易误事,其实饮酒不适量也容易闹事、出事。这不,这名男子酒后跑到理发店按摩就出事啦,与店主发生争执后,把店主的朋友用膝盖顶成了肠破裂,打成了耳膜穿孔等,构成重伤二级,结果被湖滨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2016年7月9日22时许,李某酒后到三门峡市黄河路东段一理发店按摩,按摩过程中与女店主发生争执,女店主为躲避李某离开按摩店,李某却用脚踹店门,恰巧被店主的朋友周某看见并加以阻止,后二人在理发店门口撕扯,李某追逐周某并扇其耳光,用膝盖磕周某腹部。店主接朋友电话得知周某被李某殴打后遂报警,民警将李、周二人某带回公安机关调查。经初步检查,周某当时除嘴角有血迹外,双方身体及其他部位均无明显外伤,二人均不要求到医院检查并达成了治安案件现场调解协议书,之后后双方各自离开。
次日10时许,周某因肚子疼痛先后到两家诊所就医,两诊所均以周某疑似内脏受伤为由告知其去医院检查。周某遂于当日住院并进行手术,住院29天,出院诊断为创伤性小肠破裂、失血性休克、肠系膜动脉损伤、左侧鼓膜穿孔。经三门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周某伤情为重伤二级。同年10月20日,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今年4月25日,李某的家属代其赔偿伤者周某各项损失25000元且已履行,周某对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当庭认罪,且系初犯,亲属又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视为其有悔罪表现,对其可酌情予以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