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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成功调解采矿权纠纷促辖区稳定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7-06-01 16:35:07



    近日,湖滨区法院会兴法庭经过连续5天的调解,成功调解一起因采矿权纠纷而导致生产停工26天的侵权案件,避免了一触即发恶性事件的发生。

    三门峡市某矿业有限公司(下称矿业公司)对湖滨辖区一家铝矿享有采矿权。2015年8月,矿业公司将该铝矿的一个矿区与三门峡某矿产品有限公司(下称矿产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将矿区的采矿工程承包给矿产公司施工。今年4月的一天,矿产公司的40余名工人正在施工时,房某以与矿产公司存在纠纷为由,带领50余人冲到施工机械前,强行打开施工驾驶室门,阻止驾驶人员施工。此后,因阻挡一直延续,生产难以进行,矿产公司于是将房某诉至湖滨区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20万元。

    该案若处理不善将会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湖滨区法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承办此案的会兴法庭提前介入。由于事态紧急,为防止恶性事件发生,避免矿产公司停产损失进一步扩大,湖滨区法院会兴法庭法官当即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并在调解过程中多次到矿区现场进行实地察看以更好的了解案情。经过5天的反复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矿产公司将矿区的2.7亩土地开采施工权给被告房某,房某有权将开采的矿石进行处分,但要负担有关部门后期对本块土地收取的一切费用,并负责该块土地的复垦工作;被告不再阻碍原告正常施工;双方关于矿区的一切纠纷全部处理结束不再追究。

    协议达成后,为避免双方因地块界限不清等问题再次发生争议,法庭法官还连夜组织原、被告上山进行现场卫星定位、测量,进行全程录像,让双方对矿区2.7亩土地的四至界限进行现场确认。至此,这起采矿权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双方握手言和,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促进了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陈华    

文章出处:院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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