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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官良好职业道德的培养

  发布时间:2010-06-29 10:22:45


公正、廉洁、为民是司法工作的本质特征和生命线,是人民法官必须共同遵奉的核心价值观,也是当前对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新要求。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全面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落实公正与效率主题、提升法院以及法官司法水平和社会形象的得力之举。现笔者就如何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培养法官职业道德的意义

法官职业道德的培养,对于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对法官审判权的制约,一方面要借助于法律的强制性手段,另一方面由于裁判权的运行是一个非常复杂、程序繁琐的过程,在很多情况下,法律制约受到一定的局限,因此,法官的职业道德应作为一种必要的补充和辅助力量弥补法律难以制约或制约乏力的领域,使其融入法官心灵,成为法官遵守法律的内心信念和自我约束力,为公正司法奠定职业素质基础。

(二)法律虽然具有强制性,但仅凭强制力并不能换取人们对法律的信赖,不能获得信赖的法律就难以获得真正的权威。公众对法院和法官的评价,在许多情况下并不仅是来源于对审判程序和裁判结果是否公正的认识和了解,而是来源于对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品行是否端正,道德水准是否高尚的了解。法官公正的执法形象、庄重的审判活动、规范的审判程序,会使公众对法律的敬意和信心油然而生。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也因此而成为一种人格的力量,能在人们心目中唤起法律的威信和尊严,成为公平与正义的象征。

(三)审判活动是面向社会的实践活动,这使得法官的职业道德具有极强的社会示范作用。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通过公开审判活动和媒体的传播展示,这将对参与审判活动的当事人和其他公众产生极大的影响。

二、法官职业道德的内容

(一)是非分明,善良正直。从司法实践看,这驱动着法官如何把握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法有限,情无穷”。法律不管怎么细,它都授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职业道德决定着法官如何把握自由裁量权,这也是法官除了法律和良心之外,别无其他上司的原因。

(二)公正无私,刚正不阿。司法公正是执法活动内在的价值追求,好的法律制度能否实现,关键在于执法人。人们敬仰铁面无私的包公,虽然是一种希望和要求,但这正是人们的一种期望,是人们所要求的法官职业道德。人们要求法官从其自身职业活动的特殊性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中凝聚足够的力量,树立足够的权威,不畏权势,顶住来自社会各方面的不当干预,确保司法公正。

(三)勤奋敬业,精益求精。有敬业精神,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的激发和调动,就有了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否则,就失去做好审判工作,更好的发挥自己爱岗敬业之主观能动性的基础。法官更应该具有责任感,忙中抽闲,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对自己的法律知识永无满足和懈怠。

(四)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在当前执法环境情况下,法官要以强烈的职业使命感来抵制和克服各种诱惑和不良心态。有的法官总觉得自己的所得与贡献比,获得太少了,于是心理失衡,肩上的天平自然失去平衡,导致枉法裁判的不良后果。

(五)文明执法,开拓创新。文明执法能够维护法院正常的活动秩序和法官的形象,更重要的是它能够为司法权威提供保障,法官应遵守司法礼仪,尊重并礼貌对待当事人,以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人格魅力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全面高效地完成司法职责,法官还应当开拓创新,不断改变工作思路和方法,从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培养法官职业道德的途径

一个团体中崇尚什么、流行什么,群体与个体交互作用。影响这种精神和行为时尚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些因素可以通过人的积极行为进行干预,这就为主动培养法官职业道德提供了空间。笔者认为,加强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是人民法院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当前,法官职业道德的培养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去努力:

(一)改革现有种种不利于人民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不合理制度,建立新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体制,包括审判制度、人事制度、廉政制度、工作制度等,彻底实现法院内部系统管理体系的根本性转变。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职业道德建设也是这样,凭空讲没有制度保障是苍白无力的。在严肃执法、依法审判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上,坚决按规定执行,绝不姑息迁就。

(二)营造一种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氛围,为法官职业道德培养提供一个清新的环境。要强化学习研究法学理论的气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组织有益的集体活动等,树立典型的学习榜样,这些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形成法官良好的精神和行为时尚,从而为塑造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奠定好的基础。

(三)提高法官的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使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同步发展,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实现职业道德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变,从“不敢为”到“不想为”。通过改善办公条件、休假、奖励等,使法官真正享受到“超脱”于世人的感觉。当外界干扰无法与法官接触时,审判焉有不公正之理。

(四)对法官适时进行轮岗,培养法官多面手的能力。通过轮岗,更好地提升法官工作热情和业务能力,平衡工作心态,继而达到挖掘法院内部审判资源的潜力,提高现有法官队伍整体审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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