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湖滨区法院执行法官赶赴山西省运城市,将一名为逃债起诉离婚但又不敢出庭,被法院按撤诉处理后躲在运城一个小镇某饭店打工的失信被执行人王某带回三门峡,并于当日将其拘留。
失信被执行人王某因投资养殖场于2013年向申请执行人借款,后经湖滨区法院判决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8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经湖滨区法院执行局通知领取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手续,非但拒绝偿还借款,竟然还为逃避债务到湖滨区法院起诉离婚。湖滨区法院执行法官得知其离婚开庭时间后,提前到审判庭等待,而王某却因惧怕执行一直未敢露面,法院最终将其离婚案件按撤诉处理。
此后,王某长期躲到外地,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藏猫猫”。4月13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称王某躲在运城某镇一家饭店打工。湖滨区法院执行局遂立即组织人员驱车赶往其打工所在饭店,当天将其带回法院。到法院后,执行法官仍努力劝导王某及时还款并告知其不履行还款的后果,王某一直声称没钱,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法院当日将其送往拘留所拘留。据了解,执行法官正在进一步调查,如果王某涉嫌拒执罪,将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市法院春季集中执行行动开始后,湖滨区法院多措并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和打击力度,干警们放弃双休日和晚上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争让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早日变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