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以来,湖滨区法院按照市中院部署,多措并举开展为期3个月的春季集中执行行动,截至4月17日共司法拘留15人,通过采取拘留措施执结案件10件,标的额16万元,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认真部署。湖滨区法院对春季集中执行行动高度重视,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对执行行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党组书记、代院长党立新作动员讲话对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加大曝光力度。第一批对30名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媒体、电子显示屏等向社会公开曝光,向公安、工商、住建、银行等执行联动成员单位通报,对30名失信被执行人及单位予以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集中行动中,执行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执行干警放弃节假日、双休日和中午、晚上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仅清明假期就组织集中执行三次,期间拘留4人,执结3起案件,执行案款3万余元。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宣传横幅100条,在市区崤山路、河堤路及风景区、高铁南站等主干道悬挂,此外通过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的目标、意义、执行措施及行动进展,充分动员、发动人民群众关注、支持和参与执行,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
今年以来,湖滨区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实际执结案件259件,司法拘留 74人,标的额达1.5亿元。